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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落实安全责任任重道远

  摘要:近一段时间,一些大型工业企业安全事故频发,有些事故甚至是重复性发生,针对这一情况,2011年全国第十个“安全生产月”的主题定为“安全责任重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重大,这是不容质疑的,但是究竟怎样才能把安全生产的各项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去,才是我们应该着重解决的问题。首先,安全生产不仅仅是会议上的反复强调、不仅仅是在墙上的一纸规章、不仅仅是标语口号的一道风景,而是应该入脑入心入骨入髓,是在每一项工作中得到有效地落实,是要动真格的。其次,安全生产要摆脱其局限性,尤其是对事故的分析讨论,不要就事论事,以点带面,应该全面地分析总结,举一反三,真正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再次,安全生产要立足长远,安全生产不是“安全生产月”,是我们工作中的每一分每一秒,做长远打算,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

  关键词: 安全 责任 落实

  一、引言

  当2011年的夏天悄然来临之际,我们迎来了全国第十个“安全生产月”,2011年“安全生产月”的主题是:安全责任重在落实。安全是一种责任,落实是一种态度和行动,有人说:“安全是通往成功彼岸的独木桥,只有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我们才能抵达成功的彼岸去感受成功的喜悦;安全是培育幸福的沃土,只有在安全这片沃土的培育下,幸福之花才能随时在我们的生命旅程中绽放”。身为一名发电企业的员工,安全是我们每一个生产参与者的美好愿景和希望,他直接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生活,所以我们必须明确自己肩负的责任,充分的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以保障生产的绝对安全。

  二、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安全是一种责任,何谓责任?责任就是份内应该做的事,份内的事没做好,那就说明没有尽到责任。做为一名电力企业的员工,安全是我们的责任,保证安全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每一个从业人员自踏入电力行业的大门,就开始接受安全教育。“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我们牢记在心;安全工作规程翻破了一本又一本,安全学习记录是厚厚一大叠,我想不会有人对安全工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企业纪律章程有任何怀疑,有谁还能说不知道自己的安全职责?然而,参加工作二十年,看到的、听到的那一件件,一桩桩只因为忽视了安全,拿安全当儿戏,置生命于不顾,明知道违章,却还在违章作业,最终引发事故的事例,确是层出不穷,分析事故原因,大多是违章作业。从业人员无所适从,究其原因就是抱着差不多就行的思想,怀着侥幸心理,心里头少了安全生产这根弦,没有真正地把安全生产当成是一种责任。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死囚在临刑前被突然告知:如果能端着一碗水绕皇宫走上一圈而滴水不洒,国王就赦免他,死囚答应了。皇宫周围的路高低不平,还有许多台阶,很多人来看热闹,一些闲人们则在一旁起哄,而死囚只是死死盯着碗里的水一步步地往前走,他走了大半天,终于走回出发点,竟然一滴水都没有洒出来。人群沸腾了,国王也非常高兴,就问他:“你怎么能做到滴水不洒呢?”死囚回答说:“我端的哪里是水,分明是我的生命啊!”从这个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到死囚在面对即将决定生与死的那一刻,对生的欲望是何等强烈。由此可见,如果我们也能把安全和生命紧紧地联系在一起,把安全当成是一种生命的责任,那么就不会出现一幕幕触目惊心的事故,就不会有那么多人失去宝贵的生命。如果我们把人的生命化作“1”,把人的事业化作“0”,倘若人的生命没有了,那后面的“0”再多又有什么意义呢? 在发电企业的厂房车间,随处可见“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等等之类的安全标语,甚至有些企业提出“安全就是企业的生命线”的口号,这些标语在时刻提醒我们,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才是我们作为一名电力工人应尽的职责,“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三、责任落实任重道远

  安全,对我们电力行业来说是放在首位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就是我们的态度,也是我们的原则。平时,我们在工作中强调最多的是“安全”,我们讲得最多的也是“安全”,问题出得最多的仍是安全方面。可见安全不能只停留在讲和说上,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不落实,事故隐患不消,思想病根不除,是安全之大忌,是安全之大敌。有些事故看似偶然,但对于明摆着的安全隐患,我们虽然进行了反复强调,如果不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以整改,而是视规章于不顾,我行我素,违章操作,出事故必定是必然。安全生产必须是一种积极的行动,安全责任重在落实,是我们现在乃将来一直为之努力的工作。

  (一)安全生产不能只落实在纸上和口头上

  我们电力行业的企业,每年都会进行春、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以及其他形式的安全活动,在不断总结安全生产经验的同时,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可以说该上墙的制度都齐全了,安全领导小组的名单也上报了,工地现场的标语口号非常醒目了,安全生产的硬件设施投入到位了,事故处理处罚办法也都完善了,为什么这些工作做到了还会有安全问题发生呢?究其原因,就是没有把这些东西真正地落实到生产中去,通俗一点讲,就是没有动真格的,安全生产还仅停留在会议的反复强调、停留在墙上的一纸规章、停留在标语口号的一道风景上,没有入脑入心入骨入髓,没有在每一项工作中得到有效地落实。安全问题静则悄无声息,动则惊天动地,2010年的2月12日,对浑江发电公司来说是一个刻骨铭心的日子,公司燃运分场皮带运行一班向3号煤场卸车堆料时,一运行人员跨越皮带未走通行桥,失足落在运行皮带上卡在输煤槽内,被皮带来煤掩埋,窒息死亡。在燃料运行的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上都有严禁跨越运行中的皮带,要走通行桥的规定,运行职工也不仅一次地学习过些规定,查看安全学习记录,这名员工也在学习记录上签名学习了,可是悲剧还是发生了。我们现在也无从考究,在发生这次事故前,有多少运行人员跨越过皮带,但是可以肯定地说今后不会有人再跨越运行中的皮带了,因为血的教训就像一块巨大的警示牌,时刻在提醒着大家。安全问题的出现必然的因素大于偶然,必须切实把安全第一形成一个理念,让员工履行安全制度成为下意识的一种自觉行动。

  (二)安全生产的落实应打破局限性,不能就事论事,以点带面

  安全责任就做到全面有效地落实,才能发挥其坚实的保障作用。同样是2010年,仅仅20天的时间里,浑江发电公司和二道江发电公司两个相邻的发电企业,相继发生了三起人身伤亡事故,这是怎样的触目惊心!应该说二道江发电公司“1。26”事故发生后,我们进行了吸取教训的安全学习,从事故发生的原因到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应吸取的教训反复学习讨论,最后制定了装置性违章的整改措施。可是时间刚刚过去了十几天,浑江发电公司就发生了“2。12”人身伤亡事故,这说明,“1。26”事故后,只针对装置性违章方面进行了整改,同样,“2。12”事故后,又针对违章作业进行了学习讨论和整改,四天后,2月16日,二道江发电公司又发生了一起人身伤亡事件,这说明每次事故的发生,只是针对当时事件进行学习整改,并未真正地在广大员工心中敲响安全的警钟,简单单一地总结从而导致了事故的不断发生。对于电力安全工作来说,压力空前巨大,高空作业、安全用电、机械操作等等,单凭几次检查,甚至只是查查资料的检查,恐怕会有流于形式之嫌,为什么内业资料做的如此完美还会有隐患甚至还会有事故发生?有了形式也有了内容,为什么一样还会警报不停?这个问题值得深思,如何把安全意识牢牢确立,应该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形式固然需要,但结果更加重要。

  (四)结束语

  安全月活动很快就会过去,但安全生产却没有终点。安全隐患始终存在于以人为主题实际生产活动中当中,比如说一个工程的十项措施我们做了八项,我们不能说安全工作就到位了,往往剩下的两项措施就有可能是我们安全工作的隐患。既然有隐患存在,我们就应该不懈地努力,把每一个隐患都彻底消除掉。把每一天都当做是安全生产日;把每一月都做为安全生产月;把每一年都当做是安全生产年。做每件事前都要考虑安全,在工作的每时每刻不忘安全,只要我们遵章守纪,步伐统一,遇事沉稳,防范于未然,我想任何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安全生产,警钟长鸣”这句用无数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标语表明:对待安全生产我们不能有丝毫的思想放松,不能有一丝的满足懈怠,不能有半点的麻痹大意。对于安全规章制度我们一定要认真对照执行,切不可为了应付检查,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不出事则矣,出事就是大事,到那时就悔之晚矣。因此,安全工作重在抓制度的贯彻落实,重在抓人的思想觉悟,重在抓人的行为规范。惟有安全规章变成每个人思想上、行动上的自觉行动,安全工作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安全工作才能真正做到安全。

  “与其临渊羡鱼,不如归而结网”这句出自《汉书.礼乐志》的名言,告诉我们凡事只作空想,不如踏踏实实地作些实际工作。安全生产就需要这样一种态度,安全责任不能只停留在表面的形式,要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去,每个人都能精心地去编织安全生产这张大网,使它没有丝毫的漏洞,安全生产就会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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