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偷得半日闲,好好看了一下前段时间国网公司电视电话会议材料,内容主要是通报近期安全生产情况、分析问题、提高认识、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诚然,这几年公司在安全管理上加大管理力度,但是从会议材料显示: 12月13日,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公司在盐源官地电站500千伏外送线路工程,分包单位四川广安闳鑫输变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导线紧线施工过程中,为赶工期,擅自开工,并严重违反施工技术要求,发生铁塔倒塌,造成8死3伤的特大人身事故。愿逝者安息、生者平安。
联想到我们实际工作,在目前电网建设大发展,特高压、超高压电网陆续上马的背景下,真想说一句安全管理上 “好人”做不得。在工作组织中一项工作布置下来,准备工作是否充分、措施上是否考虑周全,是工作能否安全顺利的前提条件。但在实际情况中,由于某些客观因素,在没有很好完成准备工作的前提下,仓促上马,安全风险增加、安全事故成为偶然中的必然。我们企业各个中心的管理者有着丰富的工作经验,是工作的策划者、组织者、实施者、亲历者,准备工作是否充分、措施上是否周全是有所知、有所觉的,但往往因为看到职工很辛苦,或是其他什么客观原因,抑或是侥幸心理,对准备工作指导、督促上不到位,造成了工作组织无序,现场失范、安全隐患滋生。
安全管理“好人”做不得。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是现场,这几年公司对到岗到位有着明确的规定。管理人员按照规定都能够到岗到位执行安全监督。但个别管理人员在到岗到位监督中“好人”思想作祟,职工干活热了,把安全帽拿下来,心想:是蛮热的,拿下来就拿下吧。对现场的违章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殊不知,今天职工可以因为天热把安全帽拿下来,明天就可以因为周折、登高不打安全带。对现场违章现象的姑息,造成了职工队伍纪律的涣散。
安全管理“好人”做不得。《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可以说是我们几代电力人用血的教训的换来的,是安全管理的根本大法,《安规》不仅仅是掌握,更多的是理解好,和现场实际工作相结合并不折不扣执行,可是由于在执行过程中往往要耗费一定的精力,个别工作人员以“方便”为原则,一切从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要能把工作干完,违反《安规》就违反吧,何苦这么较真呢,正是这种思想的存在造成很多制度执行的松懈。
扪心自问,“好人”谁都想做,但为了企业的长治久安、科学发展,在安全管理上 “好人”真的做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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