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广西区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职改办,区直(中直驻桂)各单位职改办(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7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5号)的精神,现将我区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
2010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4日至5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9月4日 上午 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 2:00—4: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月5日 上午 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 2:00—4: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二、报名条件
(一)参加四个科目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免试二个科目条件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暂行规定》(人发[2002]87号)下发之日前,即2002年9月前(含9月)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成绩管理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通过应试科目。
四、试题类型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普通函数计算器。
五、考务工作安排
(一)广西区内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方式。区直(中直驻桂)单位、各市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按属地原则进行。
(二)全区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7日
1、全区统一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4月15日至5月7日(全天24小时),报考人员可在上述时间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gx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
2、区直单位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时间:2010年5月4日至7日,地点: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三楼)
3、各市要按照自治区报名截止时间,做好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缴费工作。同时做好网上报名咨询、提供或推荐网上报名服务点等工作,以确保网上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
4、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三) 报名手续
1、首次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由本人上网填写《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正面免冠近照(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在网上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初审同意并加盖公章。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证书、证件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出具的免试证明材料及报考费用,按规定时间、地点办理资格审核、缴费手续。
2、非首次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由本人上网填写《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在表中只能对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考试科目进行一次性修改。按本人所报考科目进行网上缴纳报名费、考试费(具体操作按“网上缴费说明”进行)到现场确认、缴费必须携带经所在单位初审同意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和上一年度考试准考证(或考试成绩单)
3、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07]522号文规定,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费每人次10元;考试费客观题每人每科43元;主观题每人每科47元。报名费10元留给各市报名点,作为组织报名费用,其余上缴广西人事考试中心作为组织实施考试、阅卷及上缴国家试卷费用等。
(四)各市报名点于2010年5月底前将报考人员的汇总材料上报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并与该部核准报考人数、科目数后,于6月底前上缴考试费用。
(五)2010年8月24日后报考人员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必须打印出照片,自贴照片无效)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才允许进入考场。
六、考场设置
2010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设在南宁,由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场、组织考试,全区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
请各市局考试部门与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密切配合,严格坚持考试报名条件,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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