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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注安报名时间:10年5月14日-6月6日

  上海市2010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

  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它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它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它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它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它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它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10年9月4日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2010年9月5日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14:00-16: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2002年9月3日之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缴费的方式进行。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5月14日-6月6日,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www.spta.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及时保存,并打印表格。

  考生网上报名时,本人应牢记报名序号,正确输入报考信息,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三)现场确认时间为2010年6月4日-6月7日(9:00-11:00,13:30-16:00),现场确认点地址为:

  1.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田林路191号)

  确认点代码:2818

  联系电话:64855322-258、252

  2.上海德才教育培训中心(杨浦区平凉路1500号3号楼216室,近宁国路)

  确认点代码:2803

  联系电话:65399268 65399758转826、831

  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逸仙路88号)

  确认点代码:9696

  联系电话:65161655

  现场确认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务等进行审核,请考生将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后,并加盖单位公章,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如上点办理确认手续。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资格证书均须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于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反面。

  (四)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应于2010年8月19日-24日在本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相应的现场确认点联系。

  (五)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六)关于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网上报名指南》,可在本网站的“网上报名”栏目内查询。

  (七)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目55元。

  六、考生须知

  (一)2010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08年版)》的要求执行,考试科目设置不变。其中三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考生在答题时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要求在指定区域内作答。主观题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客观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

  (二)应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统一配发,在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七、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一)一般在考试后两个半月,考生可于本网站 “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二)领证时间为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左右,地点为相应确认点。请考生届时关注本网站通知或联系现场确认点。领证前填写合格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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