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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用十年实现煤矿安全形势根本好转

  2010年是煤矿安全国家监察体制创建10周年。煤矿安全国家监察体制创建10年来,全国煤炭产量迅猛增长,煤矿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并趋向好转。在这一过程中,作为煤矿安全的行政执法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国家煤矿安监局)发挥了重要作用。日前,就煤矿安全国家监察体制创建10年来的成就、经验和煤矿安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等问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赵铁锤接受了本报的专访。

  十年艰苦创业 成绩斐然

  《中国能源报》:今年是煤矿安全国家监察体制创建10周年。10年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为煤矿安全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您认为这10年工作的主要成就有哪些?

  赵铁锤:煤炭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煤矿安全是整个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总体来说,煤矿安全国家监察体制创建10年来,实现了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好转、促进了煤炭工业持续健康发展。10年间,全国煤炭年产量由10亿多吨增长到近30亿吨、增长近2倍;煤矿事故死亡总人数由每年近7000人减少到2630人、约下降63%;重大以上事故起数由每年70余起减少到20余起、约下降71%;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由5.4降到1以下、约下降82%。

  具体来说,这10年工作的成效主要表现在6个方面。一是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机制不断完善,逐步形成了“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格局。二是煤矿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体系初步建立,以《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为主体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三是煤矿整顿关闭持续深入开展。自1999年以来关闭一大批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之后,2005~2009年又累计关闭1.3万余处小煤矿,小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下降了60%。四是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战扎实推进。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煤矿已安装了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国有煤矿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基本建立了瓦斯抽采系统,瓦斯事故占煤矿事故的比重由2000年的54%下降为2009年的28%。五是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全面加强。2009年全国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煤矿已有4600多处、实现安全生产1000天以上矿井近900处,当年培训煤矿“三项岗位”人员78万人次、班组长14万人次。六是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效能明显提高。10年来驻各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共查处事故隐患240万余条,隐患整改率逐年提高、平均达到95%;实施行政处罚6万多次;共调查处理各类事故2万多起、按期结案率达到96%。

  《中国能源报》:作为世界各主要产煤国中开采条件最复杂的国家,中国的煤矿安全工作能取得这样的成绩实属不易。在这些成绩背后,您认为有哪些值得总结的经验?

  赵铁锤:在现阶段我国煤炭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平衡、安全基础管理比较薄弱的情况下,垂直管理的煤矿安全国家监察体制是加强煤矿安全工作的有效措施,完全符合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总结这10年的实践,我们积累了五点经验。

  一是必须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煤矿安全工作,建立健全与科学发展相适应的煤矿安全生产法制、体制和机制,健全完善与科学发展相符合的煤矿安全生产政策措施,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二是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煤矿安全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及安全生产工作全局。三是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针对我国煤矿瓦斯灾害严重、小煤矿事故多发、全行业安全基础薄弱的现状,抓好瓦斯治理、整顿关闭、基础管理“三件大事”。四是必须依靠各级党委政府、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推动落实各级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发挥政府各有关部门、公检法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作用,形成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最大合力。五是必须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执法有力的高素质执法队伍,从而更好地履行职责、承担使命。

  挑战机遇并存 任重道远

  《中国能源报》:煤矿安全国家监察体制已经走过了10年,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在新形势下,我国的煤矿安全工作面临着哪些问题、挑战和机遇?

  赵铁锤:新形势下,我国的煤矿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其主客观原因和深层次矛盾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首先,个别地区和企业安全意识、法制观念淡薄,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地区和企业对科学发展的认识不深刻、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片面强调经济发展和经济效益,没有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在第一位;一些地方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态度不坚决、安全工作措施不得力。其次,小煤矿数量多、科技装备水平低、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仍严重制约着煤矿安全生产。2009年小煤矿产量仅占全国煤炭总产量的35%,但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国的近70%。部分企业技术装备落后,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程度不高;煤矿从业人员尤其是小煤矿的从业人员安全技术素质总体上还比较低,还不能完全适应煤矿安全工作的发展要求。再次,随着煤矿开采深度和强度的加大,煤矿安全基础薄弱与有效抵御灾害风险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的要求与煤矿灾害不断加剧、安全基础薄弱、防范治理水平较低的现状之间有很大反差和矛盾。

  在上述问题和矛盾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的情况下,煤矿安全工作又面临着一些新挑战:首先,随着经济形势总体回升向好,各类生产经营活动日趋活跃,对能源、原材料的需求将逐步增大,今年煤炭需求量可能高达31亿吨以上。在这种情况下,如何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非法违法生产和有可能引发的新一轮“三超”问题,将给煤矿安全带来很大压力。其次,人民群众对煤矿安全关注度不断提高,改善安全生产现状的呼声日益强烈。但是,我国现阶段还处于事故“易发期”,尤其在煤矿事故总量连续多年以20%左右的幅度下降之后,继续大幅度下降的难度越来越大,也给煤矿安全工作带来新的挑战。此外,据统计,全国纳入整合技改的5428处煤矿中,正在施工和即将进入施工阶段的多达4400余处、占了80%以上,这些煤矿在整合技改过程中将会存在更多的事故隐患。所以,煤矿安全监察监管任务将十分艰巨繁重。

  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新形势下做好煤矿安全工作的有利因素:一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为我们做好煤矿安全工作提供了根本保证。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就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批示,对瓦斯治理、班组建设、事故查处等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二是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总体部署,要求尽快转变主要依赖物质投入、拼资源环境、靠外延扩张的传统经济发展方式,要求经济发展建立在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增进效益的基础上,要求淘汰落后产能,这些将为解决煤矿安全工作中一些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创造有利条件。三是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全社会对煤矿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煤矿企业技术进步、装备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为煤矿安全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打下了良好基础、提供了积极支持。

  《中国能源报》:面对这些问题、挑战和机遇,要实现国务院提出的到2020年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的目标,国家煤矿安监局未来的工作思路和应对措施是什么?

  赵铁锤: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产煤国,煤炭产量约占世界总产量的40%左右,而我国又是世界上煤矿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我国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在未来几十年里将不会发生根本改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突出特征,表现为总体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与依然严峻的现状并存。一方面我们要看到成绩,增强做好煤矿安全工作的信心。另一方面更要看到存在的差距和问题,认清新形势下做好煤矿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未来一段时期,我们应着力加强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着力深化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煤矿安全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二是要着力推动煤矿安全重点工作深入发展,坚持把煤矿瓦斯治理作为煤矿安全治本之策,深化整顿关闭,强化安全基础管理,促进全面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三是要着力推进监察监管方式创新,健全完善相关法规和制度,并加强监察监管,推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地方煤矿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执法水平。四是要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作风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增强煤矿安全监察监管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加强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积极营造良好的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环境,为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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