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事局、建设局及市(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冀人考发[2009]8号文件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09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5日、6日举行,考点设在石家庄.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009年4月22日至5月14日,网址是:www.hebpta.com.cn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即可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于2009年5月14/15日到市人事局职称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即完成报名。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原件(学历证、2002年9月前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及复印件。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或通过其他正常渠道获得,报考人员手工填写即可。
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为: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相关业务满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学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三、免试条件: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四、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五、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考务费每人57元,其余3科考务费每人每科53元。
附件:2009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doc
衡水市人事局职考中心
2009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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