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镇江新区组织人事部,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人通〔2009〕6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09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区安排
2009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9月5、6日两天,考场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科(4科)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02年9月3日)前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四)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关于转发〈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人通〔2005〕42号)文件执行。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2009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个科目。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客观题混合卷,采用网络阅卷,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及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普通函数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五、报名组织及程序和准考证发放
(一)2009年此项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网址为www.zjrsks.com.cn。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29日。
(二)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在6月1日前将有关材料送报名点接受资格审查。镇江市设镇江、丹阳、句容、扬中四个审核点。具体地点如下:
镇江人才市场(镇江市解放路5号)一楼人事考试考工柜台,咨询电话:16039000 ;丹阳市人才市场(云阳路32号) ,联系电话:86571677 ;扬中市人才市场(港西南路8号)四楼扬中市技术资格考试指导中心,联系电话:88324598;句容人才市场(华阳东路)财政局大楼一楼,联系电话:87319022。
凡报名的新老考生都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并在报名表下方贴二寸照片两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新报名的考生还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2、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8月24日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
教材征订与培训工作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具体办理部门市安监局政策法规处。联系电话:85082112,联系地址:镇江市解放路357号。
七、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2009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九年四月七日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8月24日登陆镇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准考证发放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网上报名及注意事项:
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在6月1日前将有关材料送报名点接受资格审查。镇江市设镇江、丹阳、句容、扬中四个审核点。具体地点如下:
镇江人才市场(镇江市解放路5号)一楼人事考试考工柜台,咨询电话:16039000 ;丹阳市人才市场(云阳路32号) ,联系电话:86571677 ;扬中市人才市场(港西南路8号)四楼扬中市技术资格考试指导中心,联系电话:88324598;句容人才市场(华阳东路)财政局大楼一楼,联系电话:87319022。
凡报名的新老考生都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并在报名表下方贴二寸照片两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新报名的考生还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2、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若未在6月1日之前将有关材料送至各报名点的,将被视为放弃报考,同时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考费用将不再退回。如不确定是否具备报考条件,可先打印出报名表送至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后再进行网上交费,5月29日报名结束以后报名服务将关闭,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及时打印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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