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人考〔2009〕6号
关于2009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09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09〕18号),2009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9年9月5-6日举行。为做好我市的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我市各单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珠海市人事考试网”(http://zh.gdkszx.com.cn)进行报名,并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选择考试类别并阅读 “网上报名协议”→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上填表(用简体字)→上传照片(在近半年内拍摄的大一寸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小于30K,必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打印出《报名发证登记表》1份→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我市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4月3日上午9时至5月14日下午5时,报名期间24小时不间断受理报考人员网上预报名。
(二)报名确认:持附件1要求的“报考材料”到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交纳考务费→领取报名回执→完成报名手续。
我市报名确认时间为2009年5月13-14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地点:珠海市人事考试服务大厅(香洲区柠溪路双竹街82号),联系电话:2289109、2288109。
二、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9月5日
上午 9:00-11:30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 2:00- 4:30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月6日
上午9:00-11:30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 2:00- 4:30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三、考试方式和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1.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继续采用网络阅卷,考生在考试时须注意:(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位置上作答。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3.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普通函数计算器。
4. 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由考点配发,在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二)考场设置
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省物价局粤价〔2005〕74号文和粤价函〔2001〕237号文,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
(二)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珠海市人事考试网”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大纲与考试辅导教材征订请直接与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西街17号安科院发行部,邮编:100029, 网址:www.chinasafety.ac.cn(点击“安全图书”栏目),电话:01O-64965024,64913859。报考人员可直接向该部联系订购。
附件:1. 2009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报考材料的要求
2. 2009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珠海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二ΟΟ九年四月二日
附件1
2009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报考条件和提交报考材料的要求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考4科”):
1.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 9月4日。
(二)免试部分科目(报考级别为“考2科”)的条件:
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于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本条件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以下报考材料:
(一)网上打印并经本人签名、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发证登记表》1份(用A4纸双面打印,正面必须打印出条形码,无条形码的表格无效)。
(二)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人员还须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上所附材料须用A4纸复印,由所在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验印公章,并由验证人签名,原件经报名点审核人员核对后退回本人。)
(三)在近半年内拍摄的本人大一寸彩色同版证件照片2张(必须和上传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用钝口铅笔写上姓名,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四)省外转入考生须提交原所在省(或直辖市)考试机构出具的转考证明。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附件2
2009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类别 |
级别 |
专业 |
科目 |
||
代码 |
名称 |
代码 |
名称 |
||
33. 注 册安全 工程师 执业资 格考试 |
2. 考2科 |
01 |
注册安全 工程师 |
1 |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
4 |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
||||
4. 考4科 |
01 |
注册安全 工程师 |
1 |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
|
2 |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
||||
3 |
安全生产技术 |
||||
4 |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
说明:
1.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对应上表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填表。
2. 上表内容与现用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对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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