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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09年注安考试4月10日-24日报名

 通人考[2009]6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2009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通[2009]60号)精神,为做好2009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事局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市人事局职称处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组织实施。教材征订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

  二、考试时间及考点

  2009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9月5日(周六)、9月6日(周日)两天,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9月5日0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9月5日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月6日0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9月6日14:00~16: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南通考区考点统一设在南通市区,具体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

  三、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科(4科)考试:

  1.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 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02年9月3日)前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四)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关于转发〈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人通[2005]42号)文件精神执行。

  四、报名组织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

  报名时间:2009年4月10日9:00~4月24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ntpta.gov.cn.

  (二)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报名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支付(新老考生唯一支付途径),支付成功后新考生须将有关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送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报名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2009年4月28日~4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资格审核地点: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报名大厅(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四楼417室)

  (三)新报名参加考试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需携带下列材料方可办理现场资格审核确认: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务必在报名结束前下载打印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空白处);

  2、相应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高级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临时身份证、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及复印件;

  4、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业务工作证明格式详见附件)

  (四)对于去年已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而言,只要在网上报名时填交上年度考试的档案号和今年报考科目,上传电子照片,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对于上年度档案号遗忘者,可在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成绩查询”栏目凭身份证号码查询本人档案号。

  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请考生保管好,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五)考生应严格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核对自身报考资格,网上支付成功后,新考生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应材料送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即被视为弃考,同时在审核时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即取消其考试资格,且已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六)考生交费后需要更改报名信息的,请于资格审核期间(4月28日~4月29日),携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到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505室(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五楼)现场办理信息更改手续。具体信息更改方法详见南通人事考试网“信息修改申请”一栏。

  (七)准考证领取。考生于2009年8月25日起登陆南通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ntpta.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临时身份证、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八)有关网上报名的具体流程、操作方法请参见“网上报名指南”有关提示。

  五、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2009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08)年版》的要求执行,考试科目设置不变,即为《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个科目。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六、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2009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题型设置不变,即《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采用网络阅卷,考生答题需注意:1. 答题前要认真仔细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2. 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3. 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位置上作答。

  其余3科为客观题,全部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应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及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普通函数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考试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回收,其余3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七、教材征订

  2009年考试大纲与辅导教材由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面向全国总发行。联系电话010-64965024,64913859,邮编:100029,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西街17号安科院发行部;考生也可登录http://www.chinasafety.ac.cn,点击(安全图书)查询具体征订事宜。我市教材征订有关事宜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具体负责,联系电话:0513-85129686.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和核定省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5]18号、苏财综[2005]1号)文件规定,2009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考试费按每人每科6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卡费等)收取。

  (二)报考者有收费票据需求的请凭准考证于考试结束一周内到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财务科领取,具体地址:南通市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四楼401室。

  政策咨询电话:0513—85129686;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3—83558041;

  考务咨询电话: 0513—83558036;

  成绩查询: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

  附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业务工作证明格式

  二00九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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