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识别、确定适用于公司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环境因素和风险因素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应遵守的要求,建立获取这些法规和要求的渠道并应用,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活动相关的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更新和应用活动的控制。
3 职责
3.1 办公室负责相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摘录、登记、发放、更新的工作;
3.2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培训计划;
3.3 生产部
3.3.1 负责确认相关外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文件的适用性,制定并发放《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文件;
3.3.2 负责组织、实施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内部培训工作。
3.4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适用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要求的识别、登记和传达,并确保员工遵照执行。
4 工作程序
4.1 与公司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包括:
4.1.1 中国政府签署的各种有关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国际公约;
4.1.2 国家颁布的有关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
4.1.3 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性文件;
4.1.4 环境保护、安全、卫生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4.1.5 地方政府相关法规和其他要求;
4.1.6 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标准;
4.1.7 地区性有关规定和要求。
4.2.获取的方法
4.2.1办公室通过政府机构、上网查询、行业、协会、出版机构、图书馆、书店、专业性报刊杂志、咨询机构、认证机构等渠道获取相关的国家和地方最新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传递到生产部,并保持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变化的及时跟踪;
4.2.2各部门和单位有责任将获取到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信息传递给生产部。
4.3 确认适用性
4.3.1 根据公司的行业特点以及它的相关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的环境因素、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因素,生产部组织有关人员确认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的适用性,填写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报管理者代表审批;
4.3.2 生产部应针对本单位实际运作情况,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具体内容进行识别、摘录具体的管理要求、管理要点和管理对象后,形成《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合规性表》,报管理者代表批准;
4.3.3 生产部应将收集到的有关法律、法规中的具体适用内容及时传达至各单位,具体按《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4.3.4 当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监测和运行中发现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时,应对不符合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4.4 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管理
4.4.1 所获取的法律、法规原文保存在办公室。各单位根据自身特点,从办公室获取全文或部分内容。办公室应对获取和确认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妥善保管,建立文本档案和管理清单,提供给有关人员查阅,并负责跟踪其变化;
4.4.2 办公室每年要进行一次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全面更新和跟踪确认工作,如有更新,则按要求对法律、法规进行变更并报生产部。生产部对《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合规性表》改版,并重新分发,但需在两个表格上对新增加的内容加以注明,如注明“新要求”,以提醒有关人员及相关使用人员;
4.4.3 办公室在日常工作中,还应通过网络、报纸、杂志、接收的通知等途径了解法律、法规的变更情况,及时识别和更新最新的管理要求,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传达至相关单位;
4.4.4 生产部每年进行一次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其他要求适用性评审,以便及时跟踪法规变化,保持其法律、法规文件均为有效版本。
4.5 法律法规的应用
4.5.1 各单位负责人应及时把《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合规性表》的内容通过文件、会议及岗位培训等方式传达到全体员工,使员工了解并遵守;
4.5.2 公司在建立、实施和保持管理体系过程,如制定方针、目标和管理方案时,应充分考虑《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合规性表》的有关内容。各单位在编写作业文件内容时,应将相应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内容转化在作业文件中,在日常工作中,执行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5 相关文件
5.1 《文件控制程序》
6 记录
6.1 《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6.2 《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合规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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