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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二十一世纪我国安全卫生投资政策的思考及建议

  安全卫生投资政策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的经济基础和条件,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的基本前提。目前,在我国从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制定出符合我国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安全生产投资政策,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安全生产资金运行模式,是保证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控制事故高发,保证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由于当前我国还处于经济体制的转型时期,其国家经济运行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还未完善和定型,因此,在制定安全生产投资政策时,一方面要考虑到发挥长期以来行之有效的政策和办法,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要探索建立适应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安全生产投资模式和资金运行保证机制。

  一、我国安全生产投资现状

  概观而言,由于长期以来在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中,国家对于安全经济政策、投资模式、资金管理和统计工作的欠缺,对于企业的安全卫生投资没有严格、硬性的投量、监管政策和动作机制。因此,至今对各行业和企业的安全生产投资规模和资金水平国家和行业都没有充分掌握。仅就有关调查和科研的资料,我们可对其综合状况作出基本的判断。

  我国安全卫生领域涉及的资金消费,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安全卫生(劳动保护)技术措施投入;二是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费用;三是工伤与职业病费用。其中作为事故预防性资金,即属于安全生产投资性的资金主要是前两项,这就是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资金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费用。

  1.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投入状况

  在过去计划经济模式下,我国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投入主要是从企业更新改造资金中提取,其比率一直规定为10-20%。根据有关科研课题的抽样调查,我国国营企业在80年代实际执行的提取比率大约在5-12%之间,即实际国家80年代每年的安全生产措施经费大约维持在5.3-12.7亿之间。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用的执行情况,在过去的企业经济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下是不能得予保证的,因此导致了目前我国重大事故隐患的欠帐相当严重,据劳动部对部分省市和产业部门的调查,目前全国重大隐患需整改的资金缺额高达近百亿。

  憙挄 2.个人劳动保护用品费用

  我国自1981年以来,企业个人劳动保护用品费用一直作为企业生产成本方式来运作,其消费的水平一般占社会集团购买力的10%。全国80年代每年的个人劳动防护费用达15亿以上。企业目前的这类安全投资,在一定程度上已转化为职工的福利消费,对预防事故作用的效果发挥受到了一定限制。因此,个人劳动防护费用是我国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投资中具有潜力的部分。

  综合上述的分析,80年代中后期我国安全技术措施资金和个人劳动防护费用两项之和,全国总计每年约为25亿左右,这一水平仅占国民收入的0.2%(而同时期前苏联的安全生产投资达国民收入的1.6%);其中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投入与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费用的比例结构约为1∶2(同期前苏联为2∶1),因此,可以说: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尽管国家运用行政的手段对安全生产的投资作出了规定,但实际执行的规模和水平与国家规定有很大的差距,其表明使用效果的投资比例结构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造成这种问题的根本原因主要是市场经济模式决定的,其表现主要是:安全生产的目标与企业经济生产的目标相脱节;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没有理顺;安全经济的观念和安全就是效益的观念未有建立;国家的安全管理主要依靠行政的手段,缺乏经济手段的应用;安全投入没有提到投资的高度来认识,等等。

  还应予指出的是:作为安全卫生经济投入中,以被动方式支付的职业病费用,已逐步成为企业和国家安全卫生领域的主要负担。有效的减少这一部分的费用,应该引起高度的重视。

  二、安全生产投资的新思路与原则

  我国经济体制的变革,市场经济新体制的确立,为建立安全生产的投资模式和资金运行机制提供了新的机会。为了适应我国新的企业经济运行机制,我们应该利用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利益原则”、“资源合理配置”的经济学思想,根据市场经济的法则来建立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安全生产投资新机制。为此,遵循的安全生产投资原则应该是:“提高国家总体安全生产投资效率的原则”,“谁受益谁整改,谁危害谁负担,谁需要谁投资的原则”。

  “提高国家安全生产投资效率的原则”要求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资金政策要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及行业生产特点相结合,与国民生活水平和企业生产效益水平相适应;要求企业在进行安全卫生管理中,需要进行合理的投资评价和安全卫生专项资金的科学管理和监控。“谁受益谁整改,谁危害谁负担,谁需要谁投资的原则”,要求国家或行业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的投资政策要符合“利益原则”,按价值规律进行安全投资活动;国家、地方、企业和个人具有承担安全卫生经济负担的责任和义务;在确定安全生产投资规模时要讲经济规律,使安全投资与企业生产和企业经济效益相联系;企业安全活动要按经济规律办事,在国家制定的适应市场经济的安全投资政策下进行安全生产经济活动。

  通过建立安全生产投资新体制,最终使企业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从被动走向主动;从依靠行政手段走向自我良性循环;从企业盲目负担走向符合经济规律的良性运作轨道。

  三、二十一世纪安全生产资金保证措施与对策建议

  鉴于我国现阶段经济基础,以及当前我国事故高峰现状和重大事故隐患严重的状况,在未来一定时期内,以及面向二十一世纪,我们应该从走内部挖潜和适当扩大投资规模相结合的路子,逐步转向强化安全卫生投资的良好循环。即:在近期内安全生产投资水平在保持现有的规模的基础上,适当加大投资力度,进而逐步使安全生产投资达到国民收入的1.5%左右(本世纪未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同时改进安全生产资金的管理方式,调整目前企业安全生产投资的结构。具体的建议是:

  1.投资原则的具体化

  应该按照“谁受益谁整改,谁危害谁负担,谁需要谁投资的原则”制定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投资政策。明确指出安全生产是国家、企业和个人都需要的重要工作。

  首先是国家的需要,安全生产对于国家的稳定、国民经济的发展、生产和生活环境的保护都发挥着重大的作用;二是企业自身的需要,安全生产是企业实现经济效益的保证,也是企业生产的责任和目标之一;三是职工个人的需要,安全生产是个人经济收入的保证,更是个人家庭幸福的前提。

  因此,安全生产的投资原则上应该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

  2.投资渠道和政策

  依据上述原则,主张建立安全生产的“国家、企业、个人”三方投资新模式。具体的操作政策是:

  国家投资的对象主要是特殊行业涉及面广、影响重大的危险源,以及属于国家重大生产项目的安全工程设施。国家的投资方式可通过计划专项资金、建立基金制、对企业给予优惠政策、减免企业税收等形式来体现。

  企业投资的对象主要是本企业的隐患治理项目、生产工艺所需要的安全技术设施和装置、安全设施设备的运行费用、安全管理及安全教育等常规性开支。具体可通过更新改造费提取、“三同时”设施拆旧、工伤保险费或伤亡赔偿基金、自有福利资金提取等渠道来保证。

  个人的投资重在手段和责任的体现,起一种补偿性作用。投资的方式可以通过个人安全保证金、个人安全奖励、承担部分工伤保险费等形式来体现。

  3.几项可操作的保证政策

  ⑴推行二类以上危险行业生产投资项目论证报告中的“安全技术经济保证措施”专篇制度;

  ⑵坚持执行生产投资项目的“三同时”政策;

  ⑶推行企业安全设施、设备的专门折旧机制,折旧经费专款专用;

  ⑷改变以往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后勤部门管理的办法,将其划归安全技术部门作为事故预防投资统一管理使用,企业的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与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费用的投资比例结构逐步从2∶1过渡到1∶1;

  ⑸坚持更新改造费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提取办法和原则,其提取比例可作弹性规定,一般可在10%左右;

  ⑹安全投资宏观比例按两步走的原则:到本世纪未,国家宏观控制的安全生产投入资金达到国民收入的1.0%或国民生产总值的0.8%;到二十一世纪初,逐步使之达到国民收入的1.5%或国民生产总值的1.0%的水平;。

  ⑺一般企业每年的安全生产投资应保证在生产产值的1.0%左右,对于煤矿、有色矿山、化工、石化等一类危险企业应加大安全生产投资强度。

  ⑻在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后,其交纳的保险费用或作为伤亡赔偿基金管理的资金要提取部分作为事故预防资金,其提取的比率可视行业和费率来确定,但一般要大于10%。

  ⑼在安全管理中,应该加强安全经济管理。应该制定相应的政府法规和落实相应的管理机制;推行安全会计制度;完善安全经济统计;进行安全卫生项目的经济可行性评价程序等。

  主要参考文献

  [1]罗云,安全经济学导论,经济科学出版社,1993年.

  [2]罗云,安全生产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哲学思考,安全生产报,1994,第12期.

  [3]罗云,安全文化建设中的安全经济思考,安全生产报,1994,第8期.

  [4]罗云,当前我国安全生产十大问题及对策,全国安全生产管理、法规研讨会论文集,199 4,中国劳动保护科技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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