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生产事故是可防、可控的,关键是要把“预防为主”的措施抓实。这就需要坚持以预防和治理隐患为主导,运用假设推定的思维方法,发现和捕捉生产过程及其管理工作中最薄弱、最易导致事故的环节和因素,充分利用事故条件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规律,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实现安全生产。其中,包含两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一是假设推断危险因素;二是揭示事故发生条件间的因果关系,采取恰当方式,断开造成事故的链条,进而达到杜绝事故、保障安全的目的。
一、隐患的判辨及防范
大量事实证明,安全隐患不只是存在于现场的物或环境中,绝大多数主要存在于员工的行为中。这是因为员工的行为往往受其本身素质或其它相关各方面情况的影响和制约,如员工文化水平、安全意识、工作经验、工作态度、操作技能、性格特点、家庭经济状况、夫妻关系好坏、休息时间长短、劳动强度大小等。此外,管理干部还要受到包括管理知识、管理经历、工作作风、业务技术水平、分析判断能力、现场临机处置能力等因素差异的制约和影响。于是,在执行安全规章制度、规程、措施、指令和处理现场安全问题时,往往会有种种不同的表现和结果,使安全工作常常出现“三违”现象。因此,在现场管理中,运用假设推定的思维方法,针对不同的干部员工、作业内容、作业环境和作业时间等个体差异而可能出现的种种不安全因素,切实加强防范工作。例如,开拓新水平的井巷第一次接近开采煤层时,掘进超前距离规定不少于5米,有的煤矿在实际工作中规定不少于7米。这就是假定在安全管理中可能会发生缺陷的条件下,强化安全管理预防性措施的一种体现。
运用假设推定的思维方法,可防范设计缺陷,实现源头治理。例如,某煤矿一水平人行上山是员工上下班必经巷道,但出入口却设计在矿车频繁调度的车场内。虽然可以少掘进巷道而节省相应投入,但假设推定的思维方法认为:每班员工上班时行走匆匆,而人行道出入口又在车场弯道内侧,不易观察。当重车滑行时,速度快、音响小,往往会因员工躲闪不及,造成事故。因此,根据推理判定,按该设计建成投用后的人行上山将出现严重隐患,对此及时作了修改,杜绝隐患发生。
二、事故条件相互作用的影响规律
实践证明,某一单个客观存在的事故条件如果没有其它相关条件的配合,是不会发生事故的。同样,如果及时消除已经实际存在的事故条件,以后再出现与其相关的事故条件时,也就不可能与先前曾经存在的事故条件相互作用而发生事故。如瓦斯积聚条件已经出现,但此时没有火源就不会发生爆炸事故。相反,如果火源条件出现,但此时没有瓦斯积聚或瓦斯积聚的隐患已经排除,也不会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某煤矿残采工作面处于微风状态,瓦斯积聚爆炸条件经常出现;对火源又缺乏严格的控制手段,甚至放炮人员为兼职,未经培训无证上岗,装药由采煤工凭“经验”进行,炮眼封泥深度不够;放炮时又不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在瓦斯浓度严重超限的情况下仍然启动放炮;放炮产生的火花与达到爆炸浓度的瓦斯条件相互影响和作用,发生爆炸事故。设想一下,如果不违章放炮,如果放炮前严格检查瓦斯,瓦斯浓度在规定的安全值以下,即使放炮产生火源也不会发生事故;同样,如果瓦斯积聚,工作面停止放炮作业,进行处理,就没有火花产生,也不会发生事故。可见,作为事故条件的隐患不论大小,只要存在,在其它具有因果联系的事故条件出现时,就可能发生事故。“星星之火”可以毁掉一个工作面、一个采区,甚至一个矿井,关键就是看隐患共同产生的条件是否具备。从中可以看出,任何一个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两个及两个以上条件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结果。因此,预防事故的最好办法就是发现一个隐患消灭一个隐患,防止隐患条件继续存在和发挥作用。充分认识和把握隐患条件相互作用和影响的规律,掌握一事故隐患条件对另一事故隐患条件的依赖性原理,千方百计阻断事故条件之间的联系,使其不能相互作用和影响,从而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
三、隐患与事故发生的时间关系
一些隐患已经发生,并且存在较长时间的情况下,却一直没有发生事故。主要是因为具有相互依赖性的隐患条件在这期间一直没有出现,客观存在的隐患不能发挥作用。但大量的事实证明,只要隐患还存在,发生事故只是时间长短问题。如,一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达到爆炸界限的高浓度瓦斯遇到架线式电机车产生的火花,发生瓦斯爆炸。架线式机车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火花是不争的事实,但在这个煤矿却安全使用了若干年并没有发生事故,也就是说该隐患在长期存在的过程中,已被人们自觉不自觉地接受了,被看作是安全的。就是这样的“安全”的隐患,最终于却导致事故发生。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作为事故的几种条件,在很多情况下,它们往往会促成某些隐患的迅速出现,从而大大缩短事故发生的时间。这种不安全行为,在很多情况下往往直接作用于已经存在的隐患而造成事故。如,在工作面瓦斯浓度严重超标的情况下,现场管理人员不按规定停止作业、整改,而是要求员工继续从事采掘作业;由于片面追求当班产量的思想作祟,违规加快工作面推进速度,但支护力量不足,出现大面积空顶等,在一定条件下必然酿成事故井下隐患演变为事故的大量案例表明:只要有隐患存在,发生事故的危险性就是客观存在的。至于何时发生事故,主要是看其它具有因果联系的事故条件出现的时机。
五、坚持把根除侥幸麻痹思想作为隐患治理的重点
侥幸麻痹是指由于偶然的原因得到成功免去灾害,而对隐患失去警惕性的一种思想和行为状态。煤矿的很多事故都是由于侥幸麻痹、疏忽大意造成的。在煤矿,侥幸麻痹思想的形成,有其深刻的客观原因: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确实常常出现一些安全隐患从出现到最后消失都没有酿成事故的情况。这种现象作用于思维,便使一些人心存侥幸,产生麻痹思想。
对于操作岗位上的员工而言,若产生麻痹大意,即使已发现和认识隐患危险性的存在,也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自己操作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最终造成事故。某煤矿一放炮员违章提前进入工作面检查放炮情况,被延期的煤与瓦斯突出掩埋窒息身亡。如果操作人员在进入工作面前,只在头脑中问一句:时间不到,提前进入工作面,如果发生瓦斯延期突出会安全吗?如果按规定等足时间,而不是“提前”进入工作面,显然完全可以避免人身伤亡。
不少事故发生的事实说明,侥幸麻痹思想是事故发生的重要根源。它往往把某些没有发展成为事故隐患的这种偶然现象扩大化,并当作其思想行为的主要依据,忽视或否认隐患在一定条件下必然发展成事故的客观存在。
侥幸麻痹思想是重生产、轻安全的重要思想根源。由于相当多的不安全条件,最终并没有都发展成为事故。因此,在不少地方,在不少现场管理干部中,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整改不生产的要求得不到落实,最终酿成重大事故。
侥幸麻痹思想是懒惰、怕麻烦、图省事的“挡箭牌”。有的事故隐患整改较简单,有的处理起来比较困难。因此,有的现场管理人员就以此为借口,或者对隐患睁只眼,闭只眼,或者听之任之,致使隐患继续存在,导致事故发生。
侥幸麻痹思想也是一些人不愿投入,减少投入,盲目追求效益的重要依据。他们认为,某些设备设施以前没有购置、安装或更换并没有发生事故,今后也不见得就一定会发生事故。因此,一些业主不想投入,吝啬投入,以致装备设施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由此可见,侥幸麻痹是以简单侥幸的心理对待隐患,听任其存在和发展,而隐患预防治理则认为一旦发现安全隐患,主张运用假设推定的方法进行复杂化思维,果断落实防范措施,争分夺秒整改;侥幸麻痹是图省事,怕麻烦,把事故的预防寄托在一种毫无把握的“希望”之上,而隐患预防治理则是全力寻找最薄弱、最易导致事故的因素,完善措施,积极整改,把隐患和事故的预防建立在科学管理和加强防范的基础之上;侥幸麻痹是把安全工作重点放在对事故的处理上,而隐患预防治理则是把隐患作为事故,把对事故的预防提前到对隐患的预防,把对隐患的处理当作事故严肃处理;侥幸麻痹是把生产放在第一位,盲目追求产量,而隐患预防治理是坚持在安全的前提下生产;侥幸麻痹是把金钱看得比安全、比员工的生命重要,单纯追求经济效益,而隐患预防治理是把员工的生命看得高于一切,把安全作为最大效益。侥幸麻痹思想作用于生产,迟早会发生事故;隐患预防治理则会较大幅度地减少和避免事故发生。
五、隐患预防治理的基本要求
强化安全第一的思想。企业各级管理干部,尤其是业主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摈弃单纯追求效益的思想和做法,真正确立“安全是最大效益”的安全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真正做到把安全工作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正确处理生产和安全的关系。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无条件服从安全,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没有整改不生产。
树立预防为主的观念。煤矿事故发生虽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但仍然有自身规律可循。只要充分认识和掌握隐患发展、事故发生的规律,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加大资金投入,及时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祸患,及时实现事前控制,把对事故的预防提前到对隐患的预防上,把对事故的处理提前到对隐患的处理上,就会预防事故发生。
增强隐患即事故的理念。这是新时期应当坚持的安全观。隐患是事故发生的苗头,是事故发生的前提条件。要加强隐患的预防工作,及时割裂、阻止具有因果关系的事故条件之间的联系,就能有效防止事故发生。反之,事故的发生就不可避免。在此种意义上讲,隐患就是事故,预防事故发生就是要预防隐患发生,消除隐患的存在。确立这种认识,有助于建立科学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加强综合治理。把安全生产的重点转移到隐患治理上来,切实建立隐患的预防、发现、整改、检查、验收、处罚机制,完善隐患治理整改制度,严肃隐患整治纪律,多方面采取综合治理的措施,是预防事故发生的根本手段。
搞好教育培训。坚持把强化员工教育培训作为预防事故发生的基础性建设工程,认真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活动,为安全生产管理奠定最基础、最根本、最有力的条件。不断加强员工安全生产业务技术、规章制度、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员工操作技能水平,不断提升员工预防隐患和事故发生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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