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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践与探索

上海作为全国重要的石油化工和精细化工产业基地之一,化工产业基础雄厚。2005年石化产业工业总产值达1783.99亿元,其中危险化学品占20%左右。目前,全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有1万余家,其中:生产企业560家、储存企业128家、经营单位5471家、运输单位286家、使用单位约5000多家、废弃物处置单位5家以及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单位47家。近年,每年通过水路、公路和铁路进出本市的危险化学品量达4500多万吨(水路3900万吨、公路500 万吨、铁路100万吨),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市场。面对如此众多的危险化学品监管对象,市安监局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以安全发展为指导,以“确保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始终处于总体受控状态”为底线,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加强法制建设,出台《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和技术性都非常强的工作,只有以法律法规为支撑,才能真正实现依法行政、实施严格的安全监管。因此,为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法制化的进程,市安监局牵头对2000年颁布的《上海市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强化了危险化学品监管过程中企业设立审查、过程监管、事前预防、事故查处等重要环节;今年2月16日,《办法》以市政府56号令向社会公布;4月1日起实施。这是继去年颁布实施《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后,就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而制定的一部新规章,对进一步规范企业主体责任、政府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和相关法律责任等作了全面规定。主要特点有二:
  一是全程严格管理、紧扣薄弱环节。《办法》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实施严格管理的同时,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从事故中暴露出的问题,重点加强对生产、储存、运输三大环节以及剧毒、易燃易爆、强腐蚀性化学品的监管,尽最大努力降低危险化学品对城市安全可能造成的危害。并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在安全管理各个环节应当实行的制度、措施和行为规范等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以督促企业承担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义务。
  二是明确企业责任、完善政府监管。《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的监管责任。按照加强属地化管理和形成监管合力的要求,既明确了区县政府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职责,又详细规定了市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港口局、海事局等19个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分工,形成了危险化学品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二、严把准入关口,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秩序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颁发是加强危险化学品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对改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状况,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至关重要。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查颁发工作。在发证过程中,坚持“每家核查、专家参与、盯住整改、集体会审”的原则,做到严格审查、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对安全评价、隐患整改等每个环节落实到位、责任到人、严格把关,对“隐患不整改、条件不符合”的企业坚决不予发证。截至今年10月31日,全市共对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达到规定标准的560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颁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在生产企业整改过程中,市区两级投入隐患整改资金累计达1.71亿元,平均每户达31万元,超过了许可证发放以前几年来的总和。另有8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由于安全距离不符、整改难度大、安全隐患严重,被依法处以停产整顿或关闭。依法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仅消除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潜在的安全危险,而且有效提升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的整体水平。对5家紧挨居民、学校、医院等重要公共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已全部采取了停产或搬迁措施,从源头上消除了重大安全隐患,夯实了安全生产基础。
  
  三、理顺程序、明确分工,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危险化学品作为现代工业的基础原料和特殊商品,其需求量逐年递增,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也越来越多。为了依法规范经营企业行为,积极做好经营许可证审查、颁发工作,就申请、受理、审查、批准等环节,重新制定了《上海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作程序》,实施市区分级监管,规定了市、区县受理范围、分工及审批程序,并制定了现场审核、检查重点,制作了《上海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查书》。加强对区县安监局的指导,分发挥区县安监局的作用,加大了审查力度,使安全监管更深入、细致。截至今年10月31日,本市共颁发5471个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其中:剧毒化学品经营证559个,加油站证 914个,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证3998个。
  另外,由于经营单位数量多、分布广、规模不一,对如何切实强化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安全管理,规范市场行为,提出了新要求。针对这些情况,在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比较集中的几个地区,均建立了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为一批混杂在居民住宅楼、经营场所条件明显不符的企业提供了一个集中运作、资源共享的经营平台;在为进驻企业提供综合信息服务、综合配套服务和全面质量保障的同时,也提高了政府部门依法监管的效率。
  
  四、采取积极措施,开展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专项整治
  本市现有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128家,储存面积达612321m2。鉴于城市范围扩大、经济结构调整等因素,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的现状和周边环境发生明显变化,有的已经直接对城市公共安全构成威胁。为此,从今年7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了增强专项整治的针对性,组织有关专家,依据 20部法律法规、27部标准规范,13次修改完善,编制了《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安全评价导则》。
  经过对储存企业开展安全评价、组织检查,企业治理隐患、完善措施,依法落实了储存备案制度,切实提高了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对无法整改或限期整改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储存企业,依法采取责令停产、转产或关闭措施,坚决杜绝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处于无序、无控状态。一些企业书面提出不再储存危险化学品(如宝山区就有14家),专项整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五、加强盲区监管,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摸底调查
  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量大面广,涉及到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只有掌握使用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对使用单位实施有效控制,才能消除监管盲区,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监管。今年,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开展对使用单位的调查摸底。按照属地管理和便民、高效的原则,在全市19个区、县设立了使用单位登记受理点,并在媒体上发布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登记的“公告”。各区县也采取了召开动员大会、新闻媒体上滚动播出、建立专项工作小组等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宣传手段,督促使用单位积极进行登记。在此基础上,依照国家有关标准,制定了本市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安全检查评估表,组织相关安全评价机构,对规模以上单位开展现场检查、评估,全面掌握使用单位的性质、分布、安全现状、使用危险化学品品种等相关信息,消除盲区监控,夯实监管基础。
  
  六、发挥社会力量,实施危险化学品举报奖励制度
  为了发动和依靠社会各界对危险化学品单位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行为,消除危险隐患,确保生产和社会公共安全,自2004年11月1日起,开通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并同时公布了《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和受理的范围。截至今年10月底,共接到举报185起,累计发放举报奖金经费33.15万元,最高奖励金额2000元。对于所有的举报,都由市、区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核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消除隐患,保证安全。

七、加强源头管理,积极探索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新举措
  (一)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制定危险化学品布局专项规划。随着本市社会和经济快速发展,原本位于比较偏僻地区的部分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逐渐被不断兴起的居民区和商业区所包围,这些企业对周边构成了潜在的威胁,安全隐患严重。依靠专项整治只能达到治标的效果,而只有通过产业布局规划、调整,才能从源头上达到治本目的,最终提高城市安全设防能力。在市安监局牵头组织下,市规划局、发改委、经委、信息委、交通局、公安局、港口局等部门联合编制了《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十一五”规划》。根据本市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对全市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按照“相对集中、园区管理、产业一体化”的原则,采取源头控制、分步实施方案,使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向园区相对集中,减少星罗棋布的危险源。通过总量控制、政策引导、市场调节,对规模小、危险隐患大的企业坚决实行“关、停、并、转、迁”。
  (二)联手兄弟省市,推动建立苏浙沪区域联控新机制。针对跨省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缺乏有效监管,事故多发的现状,2005年以来,携手江苏、浙江省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和构建苏浙沪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联控机制。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经多方协调和沟通,今年9月28日由国务院安委办牵头在上海召开了苏浙沪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联控机制协调会。会上,三地相关部门经过充分讨论,商议、签订了《联控协议》,正式启动了苏浙沪安全联控机制。通过建立信息互动、联合执法、动态跟踪等工作机制,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提升区域内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安全可控度。目前,相关省市正按照《会议纪要》的要求,积极行动,落实措施,推进安全联控机制的完善。
  (三)打造平安上海,推进零星危险化学品配送试点。为消除市民零星购买危险化学品自提自运、夹带运输,甚至携带乘坐公交交通工具带来的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条件,积极探索零星、小批量危险化学品配送试点工作。
  重点是对试点单位给予政策和资金补贴,组建零星危险化学品专业化的配送队伍,实施市民零星危险化学品购买免费配送。今年1月份,全市零星危险化学品配送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据统计,上半年,3家公司的5家门店就完成配送145吨零星危险化学品,行驶总里程为72070公里;国药试剂7家门店,完成配送试剂 98吨,总行车15760公里。通过与试点单位座谈、现场调查、征求客户意见等反馈的信息来看,社会上普遍对零星危险化学品的配送试点工作反映良好,配送的过程中没有发生安全问题,也没有发生过投诉。下一步将在总结完善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零星配送实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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