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是建筑企业诸多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政策性、技术性、群众性很强的综合管理科学。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在企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落脚点”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贯穿在施工的全过程,涉及每一道工序,每一个工种,每一个操作工人,是典型的动态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处理的原则;没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科学的安全管理制度,系统的安全责任制,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是很难落实和搞好的。
纵观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仍然相当严峻。2000年3月5日,朱镕基总理在九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明确提出:“许多领域和单位管理松懈,效率低下,损失浪费惊人,重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2002年5月8日,朱镕基总理在国务院第五十八次常务扩大会议上强调:“当前交通、生产安全形势相当严峻,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要切实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高度重视和集中精力抓安全生产,坚决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笔者认为,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企业领导对安全生产至今仍然缺乏正确和全面的认识,没有转变观念,以致使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着误区。
第一,有些企业认为安全生产既然人人有责,安全管理就谁都能管,所以,就不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造成谁都管谁都不管的局面,结果是谁也没有管好。有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仅仅依赖“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来推动企业的安全工作,显然是一种安全机构不健全的突出表现。有些企业长期不设专职安全管理机构,不配备专职安全监督检查人员,使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不能及时贯彻落实到施工现场,不能及时贯彻落实到操作工人。有些施工企业在签订内部经济承包合同时,大都侧重于各项经济指标、技术指标、进度和效益指标,缺乏安全生产指标和具体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等安全生产的要求,致使安全生产无目标、无考核,没有体现“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从而没有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管理方针。
第二,认为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是企业安全检查部门的事,凡属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范畴的工作或与安全生产沾点边的工作,都交给企业安全检查部门去做,例如交通、消防安全、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发放、清凉饮料的配制供应、食堂卫生、伤亡事故善后处理等等。有的企业甚至连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都交给安全检查部门编写,在施工中还要求安全员进行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因为企业安全检查部门做了许多安全检查部门职责以外的工作,导致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没精力做好。
以上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误区。为加强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笔者就企业如何尽快走出安全生产管理的误区谈点看法。
一、要改变企业领导在思想上重经济效益、轻安全生产的观念,克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种种糊涂认识,改变安全生产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状。企业法人要充分认清自己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做到“五同时” (与企业生产工作同时计划、同时安排、同时检查,同时评比,同时总结表彰)。作为企业法人,要做到“为官一任,保企业平安”。要制订并落实以企业领导为首的各级干部分工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检查管理机构,充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解决安全管理人员经费、检查工地用车等实际问题。要建立起完整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发生了安全事故,要奖惩严明,敢于追查有关领导和项目经理的责任。要听取和尊重安全检查部门的意见,支持安全检查部门的工作,决不允许不顾企业职工生命安全等违法冒险的现象在企业存在。
二、要改变那种认为安全生产是企业安全生产检查部门的事的错误观念。
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指出:“企业的生产、技术、计划、供销运输、财务等各有关职能机构,都应该在各自的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也就是说,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在企业经理的统一领导下,制订各职能部门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定期考核评比。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好坏,是一个企业综合管理水平的集中体现,由于安全事故隐患和整改措施,涉及面广,包括计划问题、设计及施工技术问题、财务经费的安排问题、材料供应与运输问题,这些光靠安全检查部门是无法协调解决的;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和企业各职能部门的具体业务紧密结合起来,依靠各职能部门的密切协作,才能实现企业的安全生产。所以,企业各级领导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奖惩严明并充分发挥企业全员的主动性,制订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让企业的所有部门和全体员工都协调动作,建筑企业才能走出安全生产管理的误区,才能最终实现建筑业安全生产的根本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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