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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三位一体安全管理,推进区域经济科学发展

近年来,党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力度愈来愈大,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和关心程度愈来愈高,安全生产工作在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的地位有了明显的提高。这一大背景的形成,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维护地区安全稳定大局,提供了坚强的保障支撑和良好的社会氛围。但是,我们必须看到,由于安全生产工作没有前置审批权限,给监督管理工作带来了一系列问题。

无锡市蠡园经济开发区的企业普遍具有流动性大这一特点,每年有众多企业入驻和迁出,这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诸多矛盾和问题。一些企业买断资产后将厂房租赁,或者将承租的空余厂房转租;一些楼宇私人业主直接将房产租赁给公司;一些开发区外企业直接将生产经营场所设立在民房中等等。而这些新企业无论是基层社区、园区,甚至招商部门都无从知晓。由于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没有前置审批权限,因此,对这些企业的基本情况无从掌握,更谈不上加强管理。由此,产生了管理盲区和漏洞,长此以往,造成安监部门疲于应付、跟着企业跑、跟着项目追的尴尬局面。

在当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不可能获得审批权限的前提下,如何解决工作中存在的这一突出矛盾,延伸监督触手,推进阵线前移,实现源头管理,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根本方针,这是职责的要求、形势的要求、发展的要求。

自2006年以来,围绕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前置管理,保障开发区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该区安监部门积极从“点、块、面”入手,全力强化三位一体管理阵线,努力从源头上实施安全管理。

一、从“点”上入手,推进实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联合会审

紧紧抓住安全生产“三同时”这一源头管理的关键点,以开发区的重点项目建设为切入点。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该区安监部门出台了《开发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联合会审实施办法》,主要思路是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通过相关部门的介入审查,从项目设计环节把关,杜绝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缺陷而留下事故隐患。

在实施过程中,坚持了三个原则:

一是重点突出原则

对于一些投资少、规模小,几个人的小公司,或者是非生产型企业,不需要也不可能实施联合会审。同时在会审的实施范围上做了界定:开发区本级和社区、园区组织的建筑工程(道、桥和市政工程项目除外)项目;与危险化学品相关的建设项目(由安监局认定);一次投资额超过500万元的建设项目;其他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确认的危险、危害因素较大的建设项目等四种类型的项目必须实施会审。

二是职责界定原则

联合会审由开发区安监局或规划建设局牵头组织,区消防大队、电管所共同参与,同时进行了职责界定:安监局负责对非建筑工程项目牵头组织联合会审,对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布局设计进行审查;规划建设局负责对建筑工程项目牵头组织联合会审,对建设项目建筑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建设工程图纸的初步审查、建筑内装修房屋安全的初步审查;区消防大队对建设项目消防设施设计、配置进行审核和验收;开发区电力管理所负责对建设项目变配电设施、电气线路及电气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审查。

三是严格程序原则

整个会审严格按照六步走:第一,项目首先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第二,初步设计完成后,非建筑工程类项目向安监局、建筑工程类项目向规划建设局提出联合会审申请;第三,在7-10个工作日内,由安监局或规划建设局牵头,相关部门协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参加,对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会审。建设单位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设计单位和建设施工单位资质证书、项目总平面图、基础结构图等相关资料图纸。然后各部门对初步设计进行论证、会审,提出修改意见;第四,设计单位根据会审意见,调整设计,出具正式设计图纸;第五,项目报消防审核,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施工;第六,项目竣工后,报消防验收,经验收合格,项目方可投入使用。同时明确,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得更改会审后的设计内容,如需更改,必须报相关部门审批。对于与危险化学品相关的项目,设置了首先必须进行安全预评价这一前置条件。通过实施联合会审,使开发区重大项目、具有较大危险性的项目在一开始就有了一个较可靠的安全系数保证,较大程度上避免了设计缺陷导致发生事故的可能。

二、从“块”上入手,认真实施企业内装修论证制度

蠡园经济开发区自建办以来,特别是从省级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级工业设计园区,开放开发、转轨转型的步伐全面加快,尤其是越来越多的标准厂房、高层楼宇矗立起来,大量标房、楼宇企业相继入驻并投入生产经营。目前,在2.5平方公里的核心区块内已有近3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近10幢高层楼宇。在两三年内,将形成一个由近30幢高层商务楼宇建筑组成的楼宇群。标房经济和楼宇经济是开发区实现率先发展、科学发展的潜力和支撑,标房安全和楼宇安全是整个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基于这一认识,多年以来,该区安监部门以实行企业内装修论证为突破口,全力确保标房安全和楼宇安全。

一是坚持制度抓推进。2000年,为解决标房企业入驻后,在内装修时使用易燃材料、破坏房屋结构、消防设施配置不全、堵塞应急通道等共性问题,该区安监部门出台了《标房企业内装修联合论证办法》,由建设、安监、电力部门、物业和标房管理机构等多家单位参与,对企业内装修方案实施联合论证,以联合论证单的形式提出整改意见、明确装修要求,然后由企业按照论证意见,进行设计、施工。为保证企业在装修过程中严格按照论证意见施工,标准不降低、要求不走样,物业管理公司专人实施全程跟踪。这项制度已经实施了多年,从实施的总体成效来看,达到了预期效果,多年来,在标准厂房中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二是呼应发展抓延伸。积极着眼于开发区开放开发大局,着眼于区域内标准厂房面积不断扩大、高层楼宇发展迅猛的态势,出台了《高层楼宇和楼宇企业安全防火管理办法》、《多层标准厂房安全管理规定》,积极延伸管理视线,强化管理措施。两个《规定》对高层楼宇、标准厂房管理单位全面明确了安全防火工作的职责、义务和相关管理要求,从组织领导、责任网络、规章制度、安全标准、应急救援、专门演练等各方面形成了规范和体系。

三是提高标准抓把关。顺应开发区产业结构调整的趋势,在自身发展特别是招商引资过程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也是经济工作”的理念,全面提高区域特别是标房、楼宇安全准入条件。使用危险化学品项目原则上不进标房,经过审查有成熟工艺、有健全的保障措施、使用量不多并且贡献份额较大的高新技术项目也可以进,但是必须做安全预评价;超过标房单位面积承重标准的设备、设施,严格实施加固改造“三步走”,首先必须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加固计算、设计,然后由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施工结束后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相应检测报告,经标房管理单位批准方可投入使用。严禁未设计、未检测就投入使用。对于高层楼宇,任何使用危险化学品项目和超重设备均不得进入。

三、从“面”上入手,全面落实新企业安全登记制度

新企业从安全角度分析,一般存在以下隐患:企业投入更多地集中于生产,安全投入相对不足;企业员工未经过系统的安全培训和岗位培训,安全素质和岗位素质还不够;企业经营者急于出效益,往往忽视安全等等。这些都给企业安全生产带来了隐患。同时,由于存在安全管理滞后,如何对新企业实施及时、有效的安全管理,成为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

按照“掌握了解、及时介入、跟踪管理”的标准要求,该区安监部门从2006年开始,从面上对新企业实施了安全管理登记制度。

一是把好协同关。安监部门与环保部门联手,利用开发区属地范围内所有新办生产型企业、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贸易型企业以及企业变更名称场地、新增经营项目、扩大经营范围等必须经过环保前置审批的有利条件,由环保部门负责在上述企业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时,向其发放《开发区安全生产管理登记表》,登记表中对新企业明确了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特种设备、消防设施、危险化学品等24项填报项目。企业必须保证项目填报准确,企业负责人签字后将《登记表》送交安监部门审核,由安监部门同意后,环保部门才能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二是把好程序关。为严格工作程序、落实工作责任,安监部门在审核同意后出具《新企业安全管理登记单》,由企业带至环保部门凭单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安监部门迅速将《登记表》及时反馈所在社区、园区,由社区、园区迅速介入管理。为此,建立了安监局与各社区、园区的新企业交接台帐,社区、园区安全专管员在领取《登记表》时,签字记录。

三是把好管理关。安监部门在向环保部门签署《新企业安全管理登记单》的同时,向企业签发《告知回单》,对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相关安全标准、措施要求履行告知义务,由企业当场签字认可。在将该项目移交所在社区、园区后,社区、园区及时介入管理,通过发放《安全生产告知承诺书》、组织进行检查等形式纳入安全管理范围。通过强化这一制度的规范性、程序性、严肃性、经常性,从根本上杜绝了新企业安全管理失控、失管、滞后的局面,形成了安监牵头、各方协同、企业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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