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山东省高密市紧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做好新形势下县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途径和举措,不断创新安全生产工作思路和体制机制,着力从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夯实双基、依法行政、发动群众等五个方面,构建社会联动“大安全”机制,有效推动了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保持了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取得了较好效果。该市做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创新 县域安全工作 联动机制 实践
做好县级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致力于构建社会联动“大安全”长效机制,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认识:首先,安全生产是涉及各行业的社会性问题,必须按照立体的社会化系统工程理念进行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其次,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是永恒的课题,不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常抓不懈;第三,机制是抓好一切工作的治本之举,它有着基础性、根本性、前瞻性和长效性的作用。因此,从根本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在构建一个既能调动积极性,又卓有成效且能持之以恒的运行机制上下功夫,形成各行各业齐抓共管的“大安全”工作格局,才能把安全生产各项部署和措施落到实处,真正实现安全生产。
结合高密市的工作实践和探索,构建社会联动的“大安全”长效机制必须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支持是构建“大安全”长效机制的前提
实践证明,只有各级领导尤其是“一把手”重视安全生产,支持安全监管工作,安全生产的各项部署和措施才能真正落到实处。近年来,我们注重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努力营造社会联动“大安全”的有利工作环境。一是鲜明地提出了“在各项工作的摆布上,把安全放在第一的位置上;在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上,把预防放在第一的位置上;在安全生产目标的定位上,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的位置上”的工作要求,摆正了安全生产工作的位置,使全市上下抓安全的思想和行动得到了高度统一。二是建立健全监管机构制度保障,形成了“鞭策众马拉一车”的工作格局。2003年调整充实市安委会,将安办改设为安监局,成立了职业安全技术协会、安全监察执法大队和安全生产专家组,2004年在所有镇(街)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所,明确了市直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科(室),2005年将市安监局由行政延伸性事业单位调整为政府工作部门,使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形成了“两级机构,三级网络”的基本框架,有效解决了各级各方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人干事”的问题。通过制定《高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了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与各种经济活动及社会事业做到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推动了各级党政抓安全生产工作从“要我干”到“我要干”的转变,以 “让高密人民更安全”这一目标作为“车”,各级各类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作为拉车的“马”,《高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比作“鞭”的“鞭策众马拉一车”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初步形成。三是实行了市级领导对重点隐患整改企业进行包靠制度。对每年重点锁定的可能引发群死群伤或重大经济损失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由市级领导包靠整治和监控,通过对隐患严重单位下令停产停业整改、整合多方力量集中解决问题等有效措施,加快了隐患整治进度。如我市原化肥厂,因建厂早,管理机制落后,生产经营不景气,超期运行多年的压力设备被迫降压运行,既影响正常生产,又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我们将其锁定为重点整治隐患单位后,政府包靠领导尽快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通过招商引资的形式引来香港客商投资改造并重新成立了建滔化工有限公司,目前已投入3000万元对重点设备进行改造,基本消除了生产安全隐患。四是积极争取人大、政协的支持和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安全生产视察活动,较好地发挥了人大监督和政协的参政议政作用。五是加强了领导力量。为增强工作的专业性和针对性,市政府专门安排一名熟悉企业工作的市长助理抓安全生产工作;任命市安监局局长为市政府副秘书长,进一步加大了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推动力度。
二、严格落实责任是构建“大安全”长效机制的关键
我们把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既作为最基本的着力点,也作为工作的“总抓手”:一是层层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在每年年初召开的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市政府与各镇街、市直各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书共分五个版本:市政府与10个镇街签订的责任书;与市安监局等28个部门签订的责任书;与市公安局、交通局、建设局分别制版并签订责任书。各镇街、部门也与下属的村居和企事业单位层层签订责任书,直至签到企业的科室、车间、班组、岗位。同时专门出台文件,对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从而使责任制的落实基本达到了横到边、纵到底、无缝隙覆盖,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实施。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我们还注重将责任的落实触及到日常工作的每个办事人和办事环节上。如在历次的大检查中,不论村居和企事业单位自查,还是主管单位复查,都要逐级上报检查(或复查)报告单,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安委会办公室再将逐级上报的本次所排查出的隐患,除列表将隐患的所在部位、内容、整改措施、整改进度一一界定明确外,还特别将隐患单位主要责任人、主管单位主要责任人、市政府分管领导等内容逐一界定,形成《隐患排查与整改责任告知表》并印发给有关责任人,形成了 “查改隐患—加强责任—再查改隐患—再加强责任”的工作责任链。二是实行严格的考核制度。对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和市里统一组织的安全生产活动的完成情况实行百分制考核,纳入市委、市政府的年终综合考评,对“不合格”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三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市政府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府统筹安排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等,从而逐步建立和完善了政府对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机制,较好地落实了政府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研究制定了全市高危行业企业组织施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使用”的实施细则,推动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在高危行业企业全面铺开,相关企业做到了按照规定标准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今年以来,高危行业企业安全费用实际提取883.6万元,累计已达2833.5万元。已有32家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存储金额260多万元。同时,本着“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在高危行业企业推行了安全生产保险工作。四是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事故查处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凡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还要向市委、市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在按照事故处理程序和有关规定实施经济处罚的同时,对主要负责人给予记大过以上直至撤职行政处分,并依法追究其他直接责任人以及有纵容包庇事故责任行为人员的有关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夯实双基工作是构建“大安全”长效机制的重点
实践使我们认识到,切实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必须建立健全镇街、部门及其下属村居、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真正将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为此,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工作的意见》、《高密市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高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等一系列文件,健全了安全生产制度保障;把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调整到包括镇街在内的41个,加大了监控力度;全部镇街都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副科级规格的安委会办公室、安监所和安全生产监察中队,在15个市直重点部门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副科级规格的安全生产办公室;各镇街、部门、村居和企事业单位依法建立了安全生产领导组织、监管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镇街和市直有关部门建立了10项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工作制度和8项安全检查台帐。全市村居、企事业单位建立了33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双基”建设为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障。
四、搞好依法行政是构建“大安全”长效机制的保障
执法监察对于落实安全生产部署和措施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是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有效举措。为提高执法监察效果,我们坚持将执法监察与其他各项工作落实有机结合。一方面,建立规范的执法监察运作机制。明确要求,凡是监管对象,一律按规定全面检查;凡是被检查单位,一律填写现场检查记录,责令当场纠正隐患,并在现场检查记录中写明;凡是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无法确保安全生产的,一律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凡是需要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一律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凡是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的,一律按期进行复查验收;凡是到期拒不改正,处罚有法律依据的,一律在法律规定的种类和限额内进行处罚;凡是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并在法定期限未进行行政复议或诉讼的,一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凡是执法主体不属安监局的,一律按规定填写《案件移送书》。另一方面,构建了市和镇街、部门安监机构“联动执法”体制。坚持“两级机构,三级网络”配套联动,坚持专业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具体工作中以镇街和其他部门执法检查为基础,按照执法权限,对执法检查中遇到的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能由他们解决的就由他们解决,他们解决不了的上报到市安监部门解决。同时,对一些需由多个相关执法部门、单位查处的重大突出问题,由安监、公安、建设、城管等相关监管部门通力协作、联合执法,收到了整合力量重点击破的效果。通过这种上下左右“一体化”联动的执法监察工作,使“无视国家法律、无视政府监管、无视职工生命安全”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今年以来,全市总排查各类事故隐患5860多处,已整改5720多处,剩余的隐患责令限期整改,整改率97%以上;全市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五、发动群众参与是构建“大安全”长效机制的根本
安全生产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更安全,安全生产的根本手段是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抓安全,安全生产的根本衡量标准是能否赢得人民群众的满意。为此,我们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始终坚持“以民为本”,让人民群众唱“主角”,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立足点始终放在让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参与上。首先,狠抓了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再到“我会安全”的转变。积极创新方法和手段,大力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积极营造强势安全文化,有效提高了社会公众特别是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应知应会水平,增强了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企业员工的安全操作素质,在全社会营造了“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夯实了安全思想和舆论基础。其次,充分利用社会公众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参入力量。一是社会监督举报力量。在搞好宣传教育的同时,利用互联网、报纸、电视等媒体向全社会公布安全事故隐患举报电话,广泛张贴《关于动员全社会对安全事故隐患点、危险源进行监督举报的通告》,将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地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今年以来,根据群众举报依法查处事故隐患53处,并将相关情况及时进行反馈,大大调动了群众举报隐患的积极性。二是社会舆论力量。市安委会负责对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每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市里统一组织的安全生产活动的完成情况实行百分制考核,并将历次考核结果利用《高密安全简报》、《今日高密》、高密信息港网站等大众传媒向社会予以公布通报,表彰先进,批评曝光落后。对每次考核得分最高和最低的单位,分别致函其行政主要负责人予以致贺或予以提示,要求其督改。
通过采取扎实有力措施,目前我市以“让高密人民更安全”为目标,以安全生产“三个第一位”为指针,以构建社会联动“大安全”长效机制为总思路,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主线,以深化“双基”、加大“投入”和强化“执法”为重点,以落实“责任制”为总抓手的“大安全”工作格局逐步建立,有效地减少了一般事故,杜绝了重特大事故,确保了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较好地实现了上级下达的阶段性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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