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改变,部分人因一味地追求进度、效益,而忽视了安全,以至近年来各类事故,特别是重大、特大事故连续不断,群死群伤事故亦时有发生。这不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而且影响了生产的正常进行,影响了单位的声誉。
所谓安全工作的“一票否决权”就是指一切经济部门和生产企业都必须服从安全第一的原则,当生产过程中进度、经济效益等与安全发生矛盾时,服从安全,即始终坚持安全生产第一的原则。下面从思想、组织网络、制度、措施和管理等几方面来进行探讨。
思想重视是前提
新中国成立后,就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安全生产方针。因此,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务必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观念,向安全要效益。
安全与生产是密不可分的,安全离开了生产就失去了意义。生产离开了安全就不可能正常进行。而安全生产工作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一旦发生事故,不但影响单位的经济效益,影响单位的声誉,而且要花大量的人力和时间处理事故,继而影响到生产的正常进行。故此,只有安全工作搞好了,生产才能顺利进行,才能产生经济效益。
组织网络是基础
安全工作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一个单位要所把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推向前进,一定要建立安全组织网络。如果一个单位未建立安全组织网络,那么,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就不可能及时地传达到每个职工,不能使职工了解最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不能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
培训,更不能使安全管理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和管理的各方面,就必然会发生事故。在组织网络中,必须做到一把手负责,其他领导密切配合,各职能负责人共同参与,并有专人负责日常安全工作。同时,单位基层各班组也必须形成以班组主要负责人为主,班组其他负责人配合,并有专人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只有这样,安全管理才能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形成群管成网、专管成线的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规章制度是根本
一个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其他各项规章制度亦必须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制度的形式规定单位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责任,是单位岗位责任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单位最基本的制度之一。
安全规章制度除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外,还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例会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运输、储存、保管和使用管理制度;电气安全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各种危险性较大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等,要通过制订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规范职工的行为,使职工做到有章可循。
措施落实是关键
光有制度、组织网络还不够,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安全措施才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关键。如在实际工作中未制定出具体的措施,规章制度、组织网络就成为空中楼阁。结果,生产照样进行,事故接连不断,经济效益还是上不去。那么,如何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安全措施呢?首先,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来说,设计中,应考虑安全技术措施,同时设计;预算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同时计划;建设过程中,要全过程监控,防止偷工减料;验收投产时,要同步验收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同时验收、投产和使用。上述诸环节中,如某一方面不符合安全要求,都必须返工,使其符合设计要求。也就是说,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要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和使用。其次,日常生产活动中,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安全工作要做到与生产工作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只有做到安全与生产的“五同时”,才能在生产过程中及时发现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制定出具体的整改措施,为搞好安全工作奠定基础。第三,摆正安全生产工作的位置,狠抓薄弱环节,增加对安全的投入。各级领导必须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的关系,坚持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同步实施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安排、严格审批。经常对本单位、本系统的安全状况进行认真分析,针对薄弱环节加大投入,进行专项治理。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时,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足够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完善安全设施,以确保安全生产。
管理到位是保障
安全管理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搞好安全工作,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目标。如没有目标,往往会出现“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消极被动局面。那么,如何围绕既定目标开展工作呢?首先,安全工作必须以人为本,要搞好安全工作,关键在人,关键在领导。单位领导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直接影响到单位安全状况的好坏,只有领导对安全工作重视了,把安全工作真正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单位的安全工作才能搞好,安全状况才能从根本上得到扭转。因此,在考核、任免干部过程中,不但要考核其政治、业务素质,而且要考核其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中所起作用、所作贡献的大小,应把干部的任免同单位安全状况的好坏联系起来,行使安全工作的“一票否决权”,以防止出现发生责任事故后,领导干部的职务不降反升的不正常现象。只有这样,才能激发起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热情,切实搞好安全工作。其次,严肃查处事故,在处理事故中,要根据“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查找事故原因,使事故责任者和群众受到教育,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同时,还必须追查单位领导的责任,绝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把责任往肇事者身上一推了之。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而造成重大、特大责任事故的人,除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须追究其上级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并依照法律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第三,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和深度,要充分利用黑板报、简报等形式,广泛宣传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在教育过程中,要把别人的事故当作自己的事故来分析原因,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结合实际,制定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要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工作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