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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我们了解安全的一些基本概念,了解“OHSMS”这样一个对于现代企业来说十分科学实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且知道如何去辨识工厂内的“危险源”,去发掘“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那么,是不是这样就可以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呢?其实并非这样。
作为安全管理者必须认识到,只要生产没有实现高度安全化、本质安全化,就有发生事故及伤害的可能性,因此,只能通过专门的安全管理工作,经过较长时间的努力,才能真正有效的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那么,我们现在共同探讨一下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方面的问题。
1 企业安全谁负责?
在谈到企业安全谁来负责的时候,我们首先想一想,企业安全究竟是谁在负责?给大家1分钟的时间来考虑...…!
好,现在请大家给我你们的答案……!
在我国,目前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这个管理体制把“企业负责”放在了第一位,表明企业在安全生产中所占的重要位置。
按照新的安全观,政府、企业和员工应当是一个利害共同体,安全生产维系着三者的利害关系。
政府对大众的生命健康和经济的和谐发展负责;
企业在现代意义上也是“公民”,要承担社会责任,创造绿色利润;
员工要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负责,要及时报告及纠正不安全的状态及行为,不被伤害也不伤害他人。
只有三方各负其责,安全生产,才能做到“企业有钱可赚,工人有活可干,政府有税可收”,实现和谐社会的安全发展目标。
从企业内部来看,多数企业也勇于承担安全生产的责任。花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想方设法来确保企业内的生产安全。再看看我们这些企业安全经理人、负责人,安全面前大多数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甚至于下班之后一看到手机上有单位电话,都会将心提到嗓子眼,害怕呀!
在这里,我想问一下,有哪位领导下班之后是将手机关闭的,谁“敢”关?
其实我们讲,最应该懂得珍惜生命的应该是员工自己。无论什么职务、什么工种,只要承担具体岗位的工作,就应该对安全负责。可是,一些员工竟然认为安全责任有是单位领导的事,是安全管理部门的事,从而放弃了自己的安全责任,违章操作,违规作业,致使隐患不断,事故频发。
所以,我们应该帮助员工学会使用“三不伤害”的原则保护自己,即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使之掌握生产过程中的自我管理。使员工明白因为企业里有“我”的岗位,所以企业“安全我负责!”。在生产过程中的,要想让员工做到自我管理,这里有七个字的指导思想:自爱、自量、莫自负。
我们先谈“自爱”,很多人认为人有自我保护的本能。但是,自我保护的本能在生产工作中和社会生活中,受到来自于方方面面因素的干扰,出现本能的丧失或者叫失去了自我,自己不知珍惜自己,不知道爱惜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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