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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我们还会遇到这样一个问题:公司投入了很多资金在事故的预防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也做了不少,每个生产岗位都有详细安全作业指导书,可是事故却似乎总在时不时的发生,而且常常是因为一些十分简单的事故原因造成员工的受伤。
记得有一次做公开课,下课休息期间某位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向我讲诉了一起奇怪的生产事故,他说在他们单位生产车间里,两位年青的技工因为生产任务轻松,闲来无聊便相互开起玩笑来。其中一位指着小型设备上的正在运行的传动皮带轮,对另一位说:
“你看这皮带么点细,我一只手就能将它抓往,让他转不起来”。
另一个说:“你别吹牛,就凭你,绝对不可能!”
这下可好,先说话的那位不乐意了,说:“不信咱俩打个赌,要是我能抓住怎么办?”
另一个说:“要是你抓住了,我晚上请你吃饭”。
赌局敲定,小青年一把抓握住转动的皮带轮,瞬时间他的手指绞入皮带和皮带轮之间,鲜血飞溅,等大家反映过来,它的右手上已经少了三个手指。
请问大家,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什么?
可能大家会认为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可是,我们的员工为什么会做出如此“不可想象”甚至“极其愚蠢”的举止,从而引发事故,并造成对自己的伤害呢?其实,这个事故案例说明向安全管理者们传达了另外一个信息,就是:人的心理状态对事故的发生,往往产生重要影响。
大量的事故统计资料表明,绝大多数事故的发生与人的不安全行为有关。据统计:
u 法国电力公司在l990年提出的安全分析最终研究报告中指出,70%~80%的事故与人的不安全行为有关;
u 日本劳动省1983年对制造业伤亡事故原因分析表明,85687起歇工4天以上的事故中,由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的占92.4%。
u 美国矿山调查表明,由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的事故占矿山事故总数的85%。我国煤矿中的“三违”现象是导致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它是典型的“人的不安全行为”。
由此可见,人对于安全的主导作用,贯穿于企业安全的所有方面。美国心理学家勒温认为,人的行为受人的内在心理、生理因素与环境因素相互作用的影响。研究人的行为,掌握人的行为规律,就可能预测人的行为,控制人的行为,减少不安全行为在生产过程中出现,达到企业的安全生产。
1 人的生理特征与事故的关系
首先,让我们再了解一下人的生理特征与事故之间的关系。
生物节律与事故
大家应该都知道“生物钟”现象,这种现象又被称作为“生物节律”,它是一种普遍存在于一切生物体内的自然规律。在自然界中,植物的开花,昆虫的孵化,候鸟的迁徙,都有一定的时间和规律。我们大家也应该能够体会到存在于自己身上“生物钟”,比如早上到一定时间会自然醒来,中午到一定时间就会感觉饿,晚上,到了一定时间就会困倦。对于这种发生在一天内的周期循环变化,我们一般称为昼夜生物节律,除此之外,还有诸如:春困、秋乏、夏打盹这种季节生物节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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