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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风险评价方法与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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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宝龙 周… 文章来源:《劳动保护》杂志社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4-28 14:3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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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示范区风险评价培训班分组讨论会现场
在北京市开展的风险评价现场
本溪市示范企业开展的机械风险评价的调研现场
为推动企业不断努力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急需企业从原有的“守法型”安全管理转变为“自主活动型”安全管理,即通过企业自主、规范、持续地识别和评价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隐患和风险,并根据识别和评价结果科学地策划与实施风险控制措施的方法,来降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不断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化水平。为此,国际上由原欧共体率先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提出了能够把上述自主活动与企业生产管理一体化的、可以有机融合于管理体系PDCA循环的“隐患排查治理”方法,国外一般将其称之为“风险评价”。
日本的风险评价概况
日本于1999年4月由厚生劳动省(原劳动省)颁布了《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指南》,并将风险评价确定为查明危险及有害要素、确定实施事项的手段。同时,在2003-2007年的“第10个防止工伤事故计划”中,纳入了促进实施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和促进普及风险评价的有关内容。2004年2月,厚生劳动省对全国500人以上规模企业开展了安全管理自主检查活动。结果表明,企业对实施风险评价的态度越消极,企业的事故发生率就越高。因此,在2005年11月修改《劳动安全卫生法》的时候,规定了企业有义务努力调查自身的危险性和有害性等内容。 为了有效贯彻《劳动安全卫生法》的相关规定,厚生劳动省于2006年3月10日,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总结国内以往政策的基础上,颁布了《关于危险性及有害性的调查指南》。该指南明确规定了企业实施风险评价的基本思想与实施方法,是日本政府适用于所有行业、所有规模企业实施风险评价的基本指南。厚生劳动省又于2006年3月30日颁布了针对使用化学品企业的《关于化学品等危险性及有害性的调查等指南》,并于2007年7月31日颁布了针对使用机械企业的《机械设备综合安全标准指南》。
风险评价程序与方法
中日两国政府自2006年10月开始实施了“加强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能力计划”合作项目,项目内容之一是在示范地区引入和推广风险评价活动。项目实施以来,项目研究小组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尤其是日本风险评价的方法与经验,组织编写了《企业风险评价手册》,并在示范地区开展了培训工作。 该手册从企业作业场所风险评价方法、企业化学品火灾爆炸风险评价方法以及企业化学品职业危害风险评价方法3个方面入手,系统地指导企业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时,如何建立有效的实施体制,如何全面地识别并收集隐患排查信息,如何评估事故风险程度以及如何确定治理措施的优先顺序等,目的是为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可借鉴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1.基本程序 风险评价的基本程序如图1所示。
(1)查明危险性及有害性:首先就机器设备、原材料、操作行为、环境等查明危险性及有害性。 (2)评估每一项危险性和有害性的风险:对查明的所有危险性和有害性的风险进行评估,以客观把握风险水平的高低。 (3)确定降低风险的优先程度,研究降低风险的措施:针对危险性及有害性,根据评估出来的各自的风险,在确定风险降低措施优先顺序的同时,研究具体的风险降低措施。 (4)根据风险优先程度的确定结果,采取消除及降低风险的措施。 下面以化学品火灾爆炸和职业健康的风险评价方法为例,对风险评价的基本程序进行阐释。 2.化学品火灾爆炸风险评价方法 根据火灾爆炸发生的可能性、频度和后果严重性,计算风险积分,风险积分分值越高则风险越高,从低到高评定为Ⅰ级(轻微风险)~Ⅴ级(不可容忍的风险)的风险等级。企业化学品火灾爆炸风险评价主要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1:制定防止火灾爆炸的风险评价实施计划。企业自己制定本单位的《防止火灾爆炸用风险评价实施计划》。 步骤2:找出引发火灾爆炸的危险因素(危险源)。风险评价负责人在《防止火灾爆炸用风险评价实施计划》的基础上,向拥有制造技术、设备设计等专业知识的人员或公司内部、外部的专家等相关人员征求意见,将可能引发爆炸、火灾的因素无一遗漏地查找出来,并将火灾爆炸的危险源汇总到《防止火灾爆炸用风险评价表》中。 步骤3:估算与评价火灾爆炸风险。风险评价负责人针对查找出来的火灾爆炸风险开展定量评价。具体做法是:根据危险源要素发生的可能性(P)、异常现象发生的频率(F)、影响的严重性(S),分别估算各项分数,把3项分数相加得出风险值,再根据风险值评定风险等级Ⅰ级~Ⅴ级。 步骤4:拟订降低火灾爆炸风险的措施及再评价。风险评价负责人针对步骤3中查找出来的火灾爆炸风险拟订多项降低风险的措施,同时对所拟订的各项措施再次进行风险估算,确认风险等级的降低效果。特别是对于等级为Ⅴ级和Ⅳ级的重大风险,要拟订降低措施并进行再评价,以保证将来措施落实后的风险等级确实能降到Ⅲ级以下。如果再估算后的风险等级没有下降,那么就要针对剩余的风险(残余风险)制定应对方法。如果实施降低措施后,风险等级确实下降了,则应记录并保存其技术性和理论性的根据。 步骤5:实施降低火灾爆炸风险的措施。对于步骤4中所拟订的各项降低措施,在决定可否实施后,应制定《防止火灾爆炸用风险评价改进实施计划》并落实实施。 步骤6:验证降低火灾爆炸风险的措施。落实实施《防止火灾爆炸用风险评价改进实施计划》中确定的降低措施后,再次对结果进行评估,确认风险降低效果。 步骤7:记录降低火灾爆炸风险的措施。风险评价的结果即《防止火灾爆炸用风险评价表》作为留存的记录,应由相关部门负责保管。 当新增设备、废除设备、更换原材料或发生工艺事故时,或当管理危险和有害因素发生变化,预想到可能出现新的火灾爆炸风险时,应当开展防止火灾爆炸发生的临时风险评价,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3.化学品职业健康风险评价方法 综合危险源评价和接触评价的结果,判定化学品职业健康风险等级从低到高为Ⅰ级(轻微风险)~Ⅴ级(不可容忍的风险),此外,使用危险源级别为S的化学物质的,风险等级同时判定为S(眼部与皮肤风险)。企业化学品职业健康风险评价主要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1:确定风险评价实施负责人。企业在明确其实施风险评价的目的、意义和实施计划的同时,确定其实施风险评价的负责部门以及从事技术工作的化学品管理人员(或小组)。 步骤2:划分化学品接触场所与工序的风险评价实施单位。划分企业内部制造或者接触化学品的场所及工序的风险评价实施单位。 步骤3:制作制造及接触的化学品清单,把握化学品接触场所与作业的内容。按照第二步所划分的单位,制作《制造或接触的化学品清单》;就制造或接触化学品的地点及作业内容制作清单;工人可能接触化学品时,还要调查并记录其接触程度(量、时间、频率)。 步骤4:选定作为风险评价实施对象的工人。为了实施风险评价,按照划分的制造及接触场所与工序,明确作为风险评价实施对象的工人。这时候除了从事常规作业的人员,还应包括从事保养、检查等非常规作业的人员。 步骤5:获取有害性信息、认定有害性等。取得关于制造及接触的化学品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根据该物质的有害性等信息,进行危险源评价;化学品进入体内的途径有经呼吸道、经口、经皮(皮肤),对健康的影响种类也有很多,要检查有没有符合实际接触情况的体内入侵途径所产生的健康影响方面的信息;在收集危险源数据的同时,对于制造或接触的化学品,还要收集其法律监管情况、容许浓度、致癌性等评价结果方面的信息。 步骤6:明确化学品接触程度(接触评价)。使用实测值推测接触程度的方法:根据工作场所作业环境检测值与个人作业情况(时间、频率等)来推测的方法;根据作业人员个人接触浓度检测值来推测的方法;根据作业人员代谢物检测等生物学监测测定值来推测的方法。此外,还包括没有实测值时的接触程度推测方法。 无上述任何一种检测值时,根据化学品使用量、物质的性质(蒸汽压、沸点、粉末细小程度等)、作业环境(清洁程度)来推测。 步骤7:判定风险。使用危险源评价和接触评价来判定风险;根据风险值评定风险等级Ⅰ级~Ⅴ级。此外,使用危险源级别为S的化学物质的,风险等级判定为S(眼部与皮肤风险),并另行实施评价。 步骤8:研究防止接触或减少接触的措施。根据风险等级的判定结果,按照不同的风险等级,采取改进设备与操作方法、防止或减少接触等措施;不使用实测值且风险等级在Ⅳ以上的,回到第一步,进行使用实测值的接触评价,实施风险评价,判定风险等级;最终目标是将全部风险等级控制在Ⅱ级以下;难以使用实测值且风险等级不能降到Ⅱ级以下的,考虑所使用的化学品的有害性与化学性质,研究降低风险的措施。 步骤9:选定并执行实施事项,记录风险评价结果。风险评价实施条件、使用过的关于有害性的信息、接触的推测方法等;对于评价的内容、风险判定结果、作为风险降低措施而实施的事项以及实施情况、实施效果等,要记录必要的事项并加以保存。 步骤10:再次实施风险评价(重新考虑)。以下情况,需要再次实施风险评价:健康损害防止措施发生变化时以及接触物质、接触量、操作工序等作业内容发生变化时;风险评价的标准值(容许浓度的修订、相关法规的修订)等发生变化时;出现职业性疾病时;距离上次风险评价实施已经过去一段时间时。
在中国的实践
中日合作“加强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能力计划”项目选择宁波和本溪2个示范地区的部分企业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发现被调查企业虽然均在实施隐患排查治理,但其中没有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程序的企业占30%以上。而即使建立程序的企业,其程序内容也不能达到有系统、逻辑地开展风险评价的特点要求。 中日项目借鉴日本实施风险评价(隐患排查治理)的成功经验,以示范地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车间管理人员以及作业现场班组长为对象,围绕作业场所、危险化学品和机械3个方面,开展了风险评价的基本理论与实施方法的培训,使其能够掌握和应用风险评价方法开展事故隐患排查、评估隐患的风险程度、确定风险与控制措施的优先顺序等具体方法。从参加培训人员的问卷调查结果来看,所有人员一致认为风险评价的具体方法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进一步深化和规范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如通过推行危险源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本溪市示范企业北重公司近4年来没有发生重伤以上事故,轻伤事故前后3年同比下降59%。目前,该公司内部开展的安全大检查(日常大检查、节日大检查等),一直借鉴日本专家所推荐的方法,并和公司原有的检查方式相融合,使安全大检查工作更系统、更科学、更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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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瑞明 责任编辑:瑞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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