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张德江出席会议,他在讲话中肯定了“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成绩,并对统筹规划好“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1月13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局长骆琳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分别就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和煤矿安全生产“十一五”和2010年工作做了总结,并对 “十二五”工作做了具体部署。
本刊记者根据2个会议公布的资料,重点对数据作了归纳,从数字反映出我国“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成绩, “十二五”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
全面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目标 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1.贯彻国务院《通知》强化措施、加大力度
到2010年底,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安监总局将《通知》内容细化为99条具体要求,分解落实到各司局和有关单位;并就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机械等企业贯彻落实《通知》,以及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工作,相继制定出台了27个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2010年8-11月份集中开展“打非”专项行动期间,全国安监系统对非法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5.7万次,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4876家,提请关闭2037家。2010年依法关闭取缔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2 045处,结合资源整合和企业重组,使全国小煤矿总数降到1万处以内,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目标;结合矿产开发秩序整顿和资源整合,关闭取缔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金属与非金属小型矿山5970余座;2010年全国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共计442.6万余起,依法关闭取缔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运输等单位和项目1.08余万个。
3.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和隐患治理
2010年,国家安监总局先后部署开展了5次全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在2010年12月上中旬以国务院安委会名义组织开展的综合督查中,15个督察组分别深入到31个省级单位的115个市县、330多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贯彻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现场会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积极实施瓦斯治理示范工程建设,初步建成了630个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和79个示范县;集中开展了为期半年的金属与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争取中央财政投入11.7亿元,对105个重点尾矿库项目进行了治理;2010年全国共排查各类隐患936.3万项,其中重大隐患2.4万项,落实治理资金100.5亿元,到年底已完成治理2.1万项。
4.突出落实责任,厉行责任追究
2010年各类事故查处结案率达到95.9%,累计追究处理5357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564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811人。2009年由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负责查处的5起特别重大事故,已全部结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共有168人受到刑事责任追究,14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010年发生的11起特别重大事故中,上半年发生的6起已调查结案,已向社会公布2起,近期将公布4起。国家安监总局会同相关部门,对2006年5月以来查处的366起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全国有25个省(区市)开通了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专线电话,2010 年共接收群众举报658件次,全部进行了核查和落实。
5. 加强宣教培训,强化安全意识
深入推进以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农民工和班组长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工作,2010年共培训“三项岗位”人员477.8万人次,同比增加5.4%;农民工安全技能培训1044.4万人次,同比增加8.1%。分5批对市(地)政府分管领导干部和市级安监局长进行了安全生产培训。
6.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2010年全国矿山救护队抢救遇险矿工1万1167人;危化救援队伍抢救遇险者1万7514人;公安消防部队接警出动58.9万起,疏散和抢救遇险被困者16万余人;海上搜救中心组织救援2218次,抢救遇险者2万4500多人。在山西华晋焦煤王家岭煤矿“3•28”透水事故救援中,6000多名抢险人员连续奋战8天8夜,成功救出115人;四川八田煤矿“11•21”透水事故29名被困人员全部获救;在玉树抗震救灾中,安委办迅速调集26支矿山救护队伍和512名专家赶赴现场,从废墟中救出46名幸存者,救助和转移伤员241人。
7.依靠科技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完成了“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中安全生产项目的科研任务,组织实施了2010年度351项事故防治关键技术攻关,发布了70项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目录。扩大了道路交通动态监管试点,22个试点省市客运车辆安装率达到90%,事故减少12.7%。水上交通动态监管试点地区积极推广安装渔船防撞识别系统,一些省份的安装率达到100%,有效避免了碰撞事故发生。为中西部地区省市县三级安监局配置1134套尾矿库检测检验设备和545辆执法车辆,安全监管信息系统“金安工程”一期投入运用。开通了化学事故应急咨询专线,全天候向全国提供咨询服务。
8.安监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2010年省、市、县三级安监部门及执法机构人员分别增加4323名、3927名,同比分别增长6.7%、5.6%,总计达7万3971名。
9.完成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各项规划指标
2010年,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持续明显下降。据国家安监总局调度统计,2010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36万3383起,死亡7万9552人,同比减少1万5865起、3648人,分别下降4.2%和4.4%。全国年度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继2008年首次降到10万人以下、2009年降到9万人以下之后,2010年又降到了8万人以下。经过有效防范和全力救援,煤矿遏制了一次死亡50人以上、全国没有发生一次涉难6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
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改善。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分别为8431起、1万616人,同比减少1111起、920人,分别下降11.6%和8%。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为1403起、死亡2433人,同比减少213起、198人,分别下降13.2%和7.5%。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死亡人数同比: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下降17.2%,危险化学品下降9.4%,道路交通下降3.7%,水上交通下降2.1%,铁路交通下降12.1%,农业机械下降18.3%,火灾下降3.5%。
安全生产总体水平较大幅度提高。反映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四项相对指标同比降幅均在10%以上。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由0.248降到0.201,降幅19 %;工矿商贸十万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由2.4降到2.13,降幅11.3%,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由3.6降到3.2,降幅11.1%;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由0.892降到0.749,降幅16%。
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各项规划指标的圆满完成。与“十五”期末的2005年相比,实现了“四个显著下降”。一是事故总量显著下降。2010年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36.3万起,比2005年的71.8万起下降49.4%。二是事故死亡人数显著下降。2010年事故死亡人数7.95万人,比2005年的12.7万人下降37.4%。三是重特大事故显著下降。重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由2005年的134起、3049人,分别减少到2010年85起、1438人,分别下降了36.6%和52.8%。四是反映安全生产总体水平的四项相对指标显著下降。其中亿元GDP事故死亡率由0.687降到0.201,下降71%;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由3.85降到2.13,下降45%;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由7.6降到3.2,下降58 %;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由2.811降到0.749,下降73%。圆满完成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国办发[2006]53号)确定的目标任务,实现了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
“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思路、目标任务
目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处在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特殊时期,安全生产领域各类矛盾、问题和隐患还很多,形势依然严峻。突出表现在目前每年仍有接近8万人在各类事故中丧生,因事故伤残和因职业危害致病的人数更多。2010年重特大事故严重反弹,相继发生了11起涉难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超亿元的特别重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阶段;也是安全生产状况由明显好转向根本好转目标迈进,努力保持持续稳定好转的态势,为到2020年实现根本好转打下具有决定意义基础的关键时期。
“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把事故预防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主攻方向,把规范生产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把科技进步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支撑,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管,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减少职业危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确定了“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奋斗目标。主要由以下五部分组成:一是相对指标:主要是亿元GDP事故死亡率下降36%以上,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下降26%以上,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28%以上,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32%以上。二是绝对指标:共计26项,包括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下降8.1%以上,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2.5%以上,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2.5%以上等。三是较大以上事故下降指标:各类较大事故起数下降15%以上,重大事故起数下降15%以上,特别重大事故起数下降50%以上。四是职业健康工作目标:要求达到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规定的目标。五是煤矿瓦斯抽采量,安全监管部门基础设施达标率等预期性指标。到2020年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亿元GDP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就业人员事故死亡率等指标达到或者接近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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