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是我国“十一五”的最后一年。这一年,既是按照“十一五”规划要求,总结安全生产成果,又是规划安全发展蓝图,做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时期。国家安监总局于2010年8月24日在云南省昆明市召开了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座谈会,通报交流了《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主体框架和规划编制进展情况,对安监系统部署下一步规划编制工作。
“十一五”规划——两项指标
四项公告 促安全平稳好转
在2006年我国的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中,首次将亿元GDP死亡率和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死亡率两项指标纳入地方规划纲要,各地和有关部门也将亿元GDP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四项指标纳入地方政府统计公告,明确和完善了“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目标、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
经过5年的实施,到2010年上半年,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连续下降,重特大事故明显减少,安全生产总体水平有所提高,安全生产状况持续改善。
数字显示变化
十一五期间,亿元GDP死亡率、工矿商贸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交通万车死亡率四项主要指标均实现大幅下降,提前完成规划指标任务。这次会上,国家安监总局公布的一组数据,充分体现了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由2005年的0.69下降到2009年的0.25,下降了64%,提前实现到2010年下降35%的规划目标。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由2005年的3.88下降到2009年的2.42,下降了37%,提前实现到2010年下降25%的规划目标。实现了国务院确定的到2010年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阶段性目标。
重点行业领域改善明显
煤矿多年来是我国事故高发、重特大事故突出的行业。“十一五”期间,通过深入开展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攻坚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有了显著提高,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历史上首次降到1以下,2010年上半年又降到0.7。
作为每年死亡人数最多的交通行业,通过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隐患排查与专项整治,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态势得到了有力遏制。2009年全国道路交通死亡人数为6万7759人,2005年死亡9万9088人,同比减少3万1329人。
此外,非煤矿山、水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持续改善。煤矿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起数、危险化学品事故死亡人数、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水上交通事故死亡和失踪人数、铁路交通(含路外)事故死亡人数、民航运输百万飞行小时重大事故率、农业机械事故死亡人数、渔业船舶事故死亡人数等9个重点行业和领域指标提前实现2010年规划目标。
加快法制建设步伐
“十一五”期间,我国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不仅国家在《刑法》修正案里加大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责任的追究,安监总局也先后制修订了《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出台了事故隐患认定与排查治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等方面的几十项部门规章,制修订几百项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重视安全科技研发及成果的推广应用
“十一五期间,我国安全科技研发及成果推广应用的步伐加快,推动了煤矿、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技术研发,启动了煤矿瓦斯治理、危险化学品事故监控与应急救援等一批“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和国家重大基础研究“973”项目,实施了煤矿瓦斯治理技术集成、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预警等一批安全科技创新和技术示范工程,确定了煤矿瓦斯高效抽采技术与装备等9个重点技术推广方向,推广应用了矿山重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预防与监控技术、重大危险源监控与应急救援指挥系统等一批科技成果,安全生产科技水平进一步提升。
“十二五”规划——战略机遇
高度重视 保安全更上台阶
对于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编制,不仅安监系统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中央领导也高度重视。会上,安监总局规划科技司司长吴鑫介绍说,张德江副总理专题听取了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工作的汇报,要求“十二五”规划要重点从加强法制、落实责任、强化执法、突出预防、科技进步及宣传教育方面取得突破。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平对安监总局局长骆琳就规划有关工作的致信做出了重要批示,要求发展改革委要对安全规划工作予以支持和指导。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大幅度减少国务院审批专项规划的情况下,把安全生产放在突出重要位置,原则同意把安全生产规划纳入了“十二五”时期国务院审批专项规划。
通过讨论,来自全国各省负责规划编制的安监部门代表达成共识:“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将进入了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在未来五年,生产安全事故总量虽仍将保持持续稳定下降的态势,但重特大事故可能波动反复,部分行业领域和局部地区事故会有所反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极为重要。
吴鑫针对下一步规划编制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实现“四个统一”
吴鑫说,根据发改委的部署和要求,按照安监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定的精神,“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的总体思路已初步确定。他要求:各级规划部门要做到上下衔通,发挥功能互补优势,力争实现“四个统一”。即:一是统一安全生产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的认识。安全生产相关内容将列为国家规划纲要专节,各地要积极争取将本地实际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列入地方规划纲要专节。二是统一规划发布位阶。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是国家专项规划,将力争由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各地区要积极争取纳入地方专项规划,部分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地区要争取列为重点规划,由当地省级政府发布。三是统一规划指标体系。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重特大事故起数下降率等3项指标将继续纳入国家规划纲要,各地也要争取将上述安全生产指标纳入本地规划纲要,部分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地区结合实际情况争取多纳入一些指标。四是统一组织实施重点工程。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规划》正在抓紧编制中,总局“十二五”期间拟建设完善监管监察执法、信息、实训考核、应急指挥、技术支撑等5个安全监管监察体系,各地区也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提出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实施的重点,争取更多、更有力的政策支持。
突出规划重点工程
吴鑫分析说:“规划重点工程是落实规划各项任务的重要载体,是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的重要手段,是实现规划目标的重要途径。规划编制质量的好坏,关键在于重点工程选择的是否科学、可行、有效。”
为选好重点工程,首先应反思“十一五”规划部分重点工程进展不力的多方面因素,认真分析本地区重特大事故规律和制约安全监管监察的薄弱环节;其次是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体,着力做好重大工程项目的基础调查、信息收集、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工作,提出一批能够立得上、建得起、用得好的重点工程;第三要努力将安全监管监察基础设施、装备及支撑体系建设纳入到政府投资支持领域,把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煤矿安全避险系统建设和机械化改造工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治理工程列为政府公共服务重点工程。
规划编制——
高新深实 立足长远 对历史负责
来自全国各省安监系统的规划编制人员对国家规划的编制工作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如,加大中央投资支持力度,推进国家规划和地方规划的协调发展;建议增加相对指标的比重,设置更加科学、更具激励性的指标考核体系;建议加大对西部对口支援力度,支持西部产业基地建设等。
在听取了各地意见和建议后,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杨元元发表讲话指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编制是一件对历史负责的工作,要抓紧工作,投入精力,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各部门、专家和企业的意见,确保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按时、保质完成。”
针对下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杨元元强调,各地负责人应该把握6项原则:一是深入实际调研,取得一手资料。要深入调研分析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加强上下信息的交流沟通和衔接。二是要将“高、新、深、实”四个字作为贯穿编制“十二五”规划始终的原则,“高”是指把握安全生产的全局,站在全局的高度,高屋见瓴;“新”是要开拓创新,耳目一新;“深”是做到深谋远虑,体现出战略思维;“实”是指编制要有可操作性,能够解决实际问题。三是要充分认识安全监管监察的体制现状,加强与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和衔接,确保形成国家层面、省级层面的安全生产规划。四是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要立足长远,充分考虑安全监管监察基层基础建设问题,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和水平。五是针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影响范围大的特点,规划中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源头治理治本之策。六是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结构要严谨,文字要简练、简短。
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体系由1个《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国家总体规划,1个《全国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规划》、7个专项规划(全国煤矿安全、安全科技、信息化建设、非煤矿山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人事培训、应急救援)和32个省级地区规划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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