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救矿工正在医院接受救治
一个仅水害严重的矿井就占全省同类矿井1/3的地区,在相邻地区发生洪水淹井事故后,又是如何应对的?
几年来,河南煤监局豫北监察分局结合辖区内煤矿企业的实际情况,始终把建设完善3条“生命线”当作重点工作来抓,强力推进了3条“生命线”建设,从而提高了煤矿防范、抵御事故灾害的能力。
生命至上 建设“3条生命线”
2007年, 三门峡市陕县支建煤矿“7·29”淹井事故中,地面洪水是沿采空区涌入井下,导致井下600余米巷道被淹、69名矿工被困的。洪水淹井后,煤矿井下原有的通信系统、压风管路和防尘供水管道还保持着完备畅通,抢险救灾指挥部利用这一有利条件,不仅及时了解到了井下的险情,还通过这些管路及时为井下被困人员输送了牛奶等流食。“7·29”洪水淹井事故后抢险救灾成功的事例表明,井下通信线路、防尘供水管线和压风管线,在正常生产时是安全生产的3条“保障线”,而在井下遇到险情时,3条“保障线”又可成为受困人员赖以生存的3条“生命线”。
事故救援成功后第3天,具有与三门峡市相似地质条件、相同监察重点的河南煤监局豫北监察分局就引以为戒,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分析邻区的事故教训,总结救援经验。
豫北监察分局管辖着鹤壁、安阳、焦作、新乡4个产煤地市,辖区内煤矿开采条件复杂,自然灾害严重,矿井5大灾害俱全。其中,水害严重的矿井就占全省同类矿井的1/3(经过资源整合,辖区目前的83处煤矿中,水文地质复杂的矿井就有11处,受老空水威胁的矿井就有72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更占全省同类矿井的1/2。
如何防范类似事故在自己的辖区发生,如何提高辖区内煤矿事故后抵御灾害的能力,分局领导班子认为,除了强化日常安全监察,积极排查事故隐患外,还要及时推进3条“生命线”的建设。因为这3条“生命线”,不仅是煤矿生产调度、安全防护、防尘除尘的重要设施,也是提高煤矿防范、抵御事故灾害能力的重要设施。
2007年8月6日,“7·29”洪水淹井事故发生后第8天,时任国家安监总局局长的李毅中即要求:小煤矿“都要配备完善井下通信线路、压风管路和防尘洒水管路,要把这3条‘生命线’作为小煤矿的一项技术标准,确定下来、强制执行”。
为3条“生命线”建设划定“红线”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煤矿安全监察局和河南煤监局的有关要求,豫北监察分局在“7·29”洪水淹井事故后,结合辖区内煤矿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时下发了《关于防止山洪及透水淹井的紧急通知》《关于重申完善煤矿8项安全要求的通知》,为建设煤矿井下通信系统、压风管路和防尘供水管道,划定了3条 “红线”。
分局专门印发了《基建矿井验收指南》和《安全专篇审查规定》,严格要求煤矿企业建立完善的井下通信系统,使用符合规定的防爆通信电缆和电话,保证井上、井下通信畅通。为了避免出现通信盲区,分局特别规定,井下各巷道和各作业地点都要安装防爆电话,且压风管道所到之处,通信电话必须及时跟进,以备人员被困时能够保持井上井下信息畅通。
分局要求所有煤矿必须建设完备的防尘供水系统,并更换符合要求的管路。为了确保建立一套可靠的防尘供水系统,使之成为向被困人员补充给养的一条可靠的“生命线”,针对在监察中发现的部分地方煤矿企业在井下安装、使用塑料管供水(压风)的情况,分局特别强调“不得以塑料管,皮软管等代替钢管”,“在矿井地面,必须建立大于200m3的消防、防尘水池,并用钢管通往井下各作业地点”。
分局要求所有煤矿必须建设完备的压风自救系统。各矿必须准确填绘符合井下实际的通风系统图和压风管路系统图、监控系统布置图,并随开采情况变化每月填绘修正。图纸上应标明电话、压风支管及闸门、避难硐室等位置。
针对在监察中发现的部分地方煤矿企业在井下安装使用空气压缩机的情况,分局不仅责令企业立即停止使用并拆除升井,而且特别强调“严禁没有煤矿矿用安全标志的空气压缩机在煤矿井下使用,严禁地方煤矿在井下安装、使用空气压缩机”。2007年,豫北监察分局1号文进一步规定,“所有煤矿必须装备压风自救系统,必须用钢管铺设到各个工作地点”。
3条“红线”,保证了3条“生命线”建设,保障了煤矿一旦出现事故灾变,在矿工被困的情况下,救援人员能够通过通信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管路,及时了解井下情况,向被困矿工供风、供送给养,为应急救援赢得时间。
为3条“生命线”上 “3道保险”
抢险救灾时,若能保持井上井下通信畅通,对于及时了解井下险情、科学制订和实施抢险方案、稳定受困人员思想情绪、指导受困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若再通过完备的压风管路和供水管路,及时向受困人员提供氧气和流食,则对保证被困人员的生命安全,将会起到决定性作用。但这些管路,如果不在煤矿基建时同时完成,待正式生产后再修修补补,不仅费时费力,事倍功半,而且可能达不到设计要求。借近年来河南全省正在进行煤炭资源整合的机会,豫北监察分局强化了源头防治,要求资源整合、基建技改矿井,在安全设施设计中必须编制设计压风自救、防尘管路、通信系统,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为了将“3同时”工作落到实处,豫北监察分局还通过煤矿建设项目审查、验收、日常监察,为3条“生命线”上了“3道保险”。
在在建项目“3同时”审查中,将3条“生命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审查内容,新建、改扩建、整合技改矿井等建设项目的《安全专篇》,必须要有3条“生命线”设计的内容和要求,不符合规定的,未开工的基建、改扩建和资源整合矿井没有井下3条“生命线”安装设计图的,一律不予审查通过《安全专篇》,将缺陷扼杀在萌芽中。在建项目竣工验收时,对3条“生命线”不完善、不畅通、不可靠的,一律不予验收放行,禁止煤矿投产使用。
在日常监察中,分局还将3条“生命线”建设纳入监察内容,结合分局日常监察计划,适时开展3条“生命线”专项监察。每年5-6月份,分局按照年度执法监察计划,统一开展3条“生命线”建设专项监察行动。同时督促各煤管部门,按照分局要求的时间、内容、方式、方法,组织开展3条“生命线”专项大检查,推动煤矿企业及时完善矿井通信、压风、防尘供水系统。对3条“生命线”建设工作整体推进缓慢、问题突出的区县,及时向区县政府和上级煤监部门反馈信息;对3条“生命线”建设工作不落实的煤矿企业,则按照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严格处罚。
2008年以来,豫北监察分局共监察矿井67处次,查出3条“生命线”相关隐患183条,这些监察,有力地促进了煤矿企业3条“生命线”的建设,提高了矿井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近两年来,辖区内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首次降低到0.5以下,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百万吨死亡率创分局成立以来最好水平。
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目前,豫北监察分局辖区内所属生产矿井3条“生命线”建设已全部到位,部分处于停产整顿未开工的资源整合矿井,也制定有相应的建设计划,正在建设之中。
已建设有3条“生命线”的煤矿,分局又将其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修订、培训和演练,纳入日常监察范围及计划,完善煤矿应急救援程序,强化煤矿各部门联动与协调能力,着力提升煤矿抵御事故灾害的能力,保证一旦发生事故,能使救援工作有条不紊地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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