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沲岛煤矿工人
日本露天煤矿一角
2008年5月,笔者有幸参加了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第20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研修班”,赴日本进行了为期半年的研修学习。现就个人的所见所闻,谈谈日本的煤矿安全管理。
煤矿事故频发阶段
日本煤炭工业作为国家重要基础产业,对日本的近代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二战后,煤炭作为日本的惟一能源,对日本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国民生活的安定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当时,日本全国有100多个煤矿,40万煤矿工人,年产量在5500万t以上。由于产量增加,人员增多,安全投入及安全管理跟不上,煤矿安全状况相当差,矿井不断发生特大事故。1965年,山野煤矿发生瓦斯突出、爆炸事故,273名矿工死亡;1967年,夕张新煤矿发生瓦斯突出、爆炸事故,93名矿工死亡;1969年,三池煤矿井下发生火灾事故,83名矿工死亡;1970年,南大夕张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62名矿工死亡;尤其是在1963年11月9日,三井三池煤矿发生了煤尘爆炸事故,造成458名矿工死亡。这些频发的重大煤矿事故,引起了社会的极大震动,也给日本煤炭行业敲响了警钟——必须强化煤矿安全管理,减少事故的发生。
目前,日本90%以上的煤炭靠进口,全国仅存现在的钏路煤矿,基本上作为煤炭安全技术输出项目的研修中心。
安全管理成效显著
与其他采矿国家相比,日本的煤矿安全管理已经达到了一个相当高的水平。自1985年以来,日本煤矿再未发生大的死亡事故,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摆正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
煤矿是一个特殊行业,作业场所在井下,工作环境比较差,受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与一般行业的安全管理有很大的差异,但所有这些都不应成为发生事故的理由。日本煤矿在安全的认识上,提出了煤矿“零灾害”目标,改变了人们对煤矿的传统看法。他们把“人”放在首位,以人为本,在安全上投入最多,以确保安全生产。
我们参观的一个煤矿,提出实现300天的安全生产目标,当时已经安全生产200多天。开始我们很不理解,安全搞得这么好,怎么才只有连续200天的纪录?经了解后才知道,日本煤矿的安全标准要求非常严格,其中对工伤的统计标准是,受伤休息3天以上的算1例工伤,之后再重新开始计算连续安全生产天数。日本是第一个提出煤矿“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采矿国家,有了这个指导思想,企业自然就会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的关系。
2.机械化水平高,安全投入到位
日本煤矿开采历史悠久,其煤炭企业之所以能够稳定、良好发展,与日本的煤炭政策是分不开的。在采煤机械化方面,日本采用自己研制开发与进口相结合的办法,确保采煤设备始终处于世界先进水平。采掘实现机械化,运煤实现皮带化,机电运输的许多方面实现了自动化,如运用巡视皮带机运转状况的机器人,功率达800KW的斜井绞车,井下自动排水泵,无人操作的提升距离达到了6625m。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减少了工作人员,简化了煤炭生产环节,保证了安全生产。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日本政府对效益不好、安全状况差的煤矿,采取整顿、收购等方式,坚决关闭。一些规模大、效益稳定、安全状况好的煤矿,政府给予大力扶助。对一些涉及安全的项目,如安全专用设备、瓦斯抽放、密闭、注浆、防治水、防自燃发火等,由政府提供安全辅助金,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企业负责实施,以提高煤矿综合防灾抗灾的能力。在日本煤矿,随处可见标有“辅”字的各类安全设备及设施。
3.安全设施完善,安全管理重实效
日本煤矿的安全设施非常可靠,如井下灭火栓完全符合随时洒水灭火的要求,井下避灾峒室按要求配备必需的设备及物资。矿井救护队员都是煤矿工人兼职的,不单独支付工资,并按照规定井下每个班组至少配备2名救护队员,每季度集中训练一次,在模拟巷道内进行类似实战的训练。全矿井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撤退训练,在事先不通知的情况下,假设某处有灾害发生,要求矿工以最快的速度安全撤离。此外,公司每月还对矿工进行一次避灾教育。所有这些都为安全生产提供了有力保障,即使发生了事故,矿工也会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将事故损失降至最小。
日本的煤矿安全管理不搞“一刀切”,更重实效。比如《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在瓦斯管理方面,根据井下实际,可以申请部分符合条件的区域为“特免范围”,在“特免范围”内可以使用非防爆设备;对瓦斯浓度的规定,主要的回风流在1.5%以下,井下通行地点的风流在2%以下,表面上看是放松了安全管理,实际上更具有可操作性,该放宽的放宽,该严格的地点丝毫不马虎。
4.从业人员素质高,实现自我安全管理
煤矿井下生产点多面广,完全通过专人进行安全监督管理是相当困难的,必须让职工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自己进行安全管理,变“要我怎样做”为“我要怎样做”,形成自我安全管理体系。同时,要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让每一名矿工知道,即使100人中99人安全了,有1人不安全,也是不安全的。为此,日本煤矿先后开展了多种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如将日本钢铁公司的“KYT(危险预知)活动”引入煤矿,从分析现状入手,找出潜在的危险因素,并在实际操作中加以解决。日本煤矿的从业人员均是高中以上文化,班组长一级管理人员即可以组织生产,并具备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的能力。最有特色的是在生产过程中实施的“手口示意”操作方法。所谓“手口示意”,就是要求作业人员一边用手指操作对象,一边大呼其名进行确认后的一连串动作。我们在井下看到日本矿工在操作每一个设备时,都很自然地执行着“手口示意”的程序。
5.法律法规健全,有一支务实的安全监督队伍
1949年日本就颁布了《矿山安全法》,以后不断加以修订、完善。日本的煤矿安全监察体系建立较早,监察人员多实行突击检查,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进行相关的安全业务、设施状况检查,发现问题,保证彻底解决。相关法律规定,安全检查人员不得接受被检查方的餐饮、交通及其他任何服务。他们注重煤矿安全的超前管理、过程管理,而不是等出了事故后去追查。如煤矿要实施的工作面瓦斯治理方案、打钻治水方案以及其他特殊施工方案等,都必须提前制订并上报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经批准后方能实施。在实施过程中,上级安全监督人员要进入现场监督,有效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展和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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