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委会通知开展全国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查活动 |
|
作者:易安网 文章来源:易安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2-2 9:55:30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各项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国务院安委会决定于12月份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查活动。
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于12月3至18日赴各地及各行业开展为期10天的综合督查,国务院安委会派出由有关部委分管负责同志带队的督查组,对各省级人民政府和部分重点企业进行综合督查(其中西藏自治区自行组织),重点抽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的企业。
检查督查内容包括:
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等。
国家有关重点专项治理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和明年工作安排建议。各地区深刻吸取近期有关重特大事故教训,针对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季节性、阶段性特点,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典型经验;各地区对2011年和“十二五”时期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此次检查督查将采取全面检查,重点督查的方式,及时发现各地区在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和开展打击非法违法专项行动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督促指导地方政府和企业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问题,消除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通知同时要求检查督查组要善于发现各地安全生产工作中创造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并着力总结推广;对工作不扎实、走过场、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要提出严肃批评,并及时向省级人民政府书面通报,提出处理意见。检查督查结束后,要向被检查督查的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反馈检查督查意见,指出问题,提出建议。
|
文章录入:瑞明 责任编辑:瑞明 |
|
上一篇文章: 教育部办公厅紧急通报新疆阿克苏踩踏事件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加入收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