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在京举行 |
|
作者:安监总局 文章来源:安监总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6-13 15:46:01 |
|
6月13日,由中宣部、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和北京市政府共同主办的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在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举行。
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在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宣布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始。
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在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举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出席并致辞。
6月13日,由中宣部、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和北京市政府共同主办的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在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举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宣布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始。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苟仲文分别致辞。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杨元元主持活动仪式。
骆琳在致辞中指出,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关系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近年来,制定实施了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政策措施。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紧密结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扎实推进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的不懈努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呈现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但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年”的各项任务,为实现安全发展的目标做出不懈的努力。
骆琳强调,加强安全宣教教育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和保障。我们要始终坚持“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刻理解和把握 “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主题,面向基层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群众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创新活动方式,增强宣传效果。要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切实做到知法懂法、遵章守纪;进一步宣传强化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和政府监管两个主体责任,切实做到警钟常鸣、长抓不懈;扎实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切实做到超前防范、防患于未然。
咨询日活动期间,向社区居民赠送安全图书和宣传片,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代表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向社会发出安全生产倡议书,北京市的中学生代表还表演了配乐诗朗诵——《安全交响曲》,与会领导和代表参观了企业安全文化展示区和北京现代汽车生产线。参加活动的社会各界人士和上千名群众还观看了精彩的安全生产主题文艺演出。
今年的宣传咨询日活动,首次在企业举办。展示企业和社区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安全文化建设成果,并向公众提供安全生产、生活方面的咨询服务,进一步体现了安全宣传深入基层、面向企业、贴近职工的理念。
广电总局副局长张丕民,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鸣起,团中央书记处书记贺军科,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王德学、孙华山、梁嘉琨,煤矿安监局副局长王树鹤、彭建勋、黄毅以及国家有关部门的同志出席活动。本次活动由安全监管总局宣教中心、北京市安监局、北京市顺义区政府联合承办。 [1] [2] [3] 下一页
|
文章录入:瑞明 责任编辑:瑞明 |
|
上一篇文章: 总局向全国推广安全生产“泉州模式”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加入收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