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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汝城“5·29”曙光煤矿爆炸事故调查
作者:中国安全…   文章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6-10 13:53:07
 
 6月5日,湖南省郴州市汝城“5·29”曙光煤矿爆炸事故救援工作全部结束。8名相关责任人已被处分,善后和事故调查工作正在进行。

湖南郴州汝城矿难责任人遭查处

  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该矿长期非法生产,有人通风报信帮助煤矿逃避相关部门的检查,事故发生后矿主阻止救援,企图瞒报,一系列非法违法问题浮出水面,触目惊心。

  尤其是当地乡镇安监站站长叶春平是曙光煤矿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更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如今,叶春平在多次要求辞去煤矿职务未果之后,终于被免职了。然而,在湖南的重点县市,还有多少叶春平这样的挂名矿长战战兢兢等待着同样的命运……

  煤矿老板:企图瞒报,延误救援时间

  5月29日,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曙光煤矿井下发生重大爆炸事故,致使井下当班作业的17名矿工遇难、1人受伤。曙光煤矿位于汝城县文明乡横江村境内,矿难发生前,一切如往常一样平静。

  5月29日7时30分,李平素看了一眼自己6个月大的女儿,跟妻子道别后,带上工具和同村的李红东、李香德、何海平等人一同去后山的曙光煤矿上班。

  年仅24岁的李平素此前曾南下广州打工,因女儿出生,6个月前,他离开广州回到老家,照顾妻女。李平素的母亲腿脚不好,妻子产后体弱仍在调养。为了生计,10多天前,李平素经人介绍到曙光煤矿干活,成为一名一线矿工。

  早上出门前,李平素还高兴地跟妻子说:“再过两天就到31号了,矿上的工资每月结算,能给家里减轻点经济负担了。”他还计划着第一个月的工资要给父母多少,给妻子和女儿买些什么。然而,这一别竟成永诀,李平素还没来得及从矿上往家里拿回一分钱就离开了人世。

  据介绍,曙光煤矿每天实行早、中、晚三班下井作业,每班约20人。5月29日13时左右,中班的工人们去到矿井出口,却不见早班的人出井交班。“我们到了以后,看到浓烟从矿道涌出,听到从通风口爬出的5名二线工说,是矿井里的炸药仓库起火了!”等待上中班的一名矿工告诉记者,18名工人被困井下,但矿上的股东唐昭才却阻止他们救人。

  生还的几名矿工介绍说,发生爆炸的矿井属于技改井,井下共有2个炸药仓库,起火的仓库距矿井出口约100米,沿矿道往里约200米处还有个炸药仓库,起火的仓库里存放了约7吨炸药。“一开始矿上还组织工人从矿井出口往里鼓风,试图吹散浓烟,但收效甚微,最后就放弃了!”一在场的矿工透露:“当时,唐老板驱散工人,并威胁说‘不许把这事说出去,谁敢说就整死他’。”

  “矿难发生后,矿上负责人为了掩盖实情,既没有有效组织井外矿工开展救援,也没有向上级汇报并通知消防部门和医院,致使救援延误!”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有的矿工仍是什么都不愿意说,但有的因良心不安,讲出了实情!”当天17时,陆续有被困矿工的家属和邻近矿工赶到现场,唐昭才见“纸包不住火”跑了,被困矿工的亲人们忙拨打电话,消防部门和卫生部门赶赴现场急救。

  接到事故报告后,湖南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湖南省委书记、省长周强作出重要批示,副省长刘力伟率领安监、煤监等部门负责人连夜赶赴现场指挥救援。郴州市委书记戴道晋,市长向力力等现场组织救援处置,同时调度资兴、宜章、嘉禾矿山救护队前往开展救援工作。但因连日降雨,通往该矿上的山路非常泥泞等原因,18名被浓烟毒倒的矿工仅1人获救,其余17人不幸遇难。

  监管部门:检查前有人打招呼,假关应对

  据郴州市汝城县安监局一负责人透露,经初步调查,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技改矿井中存放的炸药起火引发爆炸,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致使矿工中毒窒息死亡。

  记者在爆炸的技改井口发现,曙光煤矿设有专门存放炸药的仓库,而且距离事发矿井不过500多米。但矿主们为了“图方便”,竟严重违背安全生产章程,将炸药私自存放于井下,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悲剧。

  据了解,曙光煤矿位于湖南省汝城县文明乡境内,建于1971年,属低瓦斯矿井。2007年经省政府批准保留,2008年开始技改扩能,产能由3万吨/年扩到6万吨/年,预计到今年年底完成技改并申报验收。

  按照湖南省政府2010年1月初发布的《关于预防和坚决遏制煤矿重大事故发生的通知》规定,技改煤矿在未验收合格之前,不允许开工生产。而据知情人透露,曙光煤矿一直就在偷偷生产,每次上面来人检查,都会有人提前打招呼,然后就假装关一下,上面检查的人一走,他们就继续产煤。因此,曙光煤矿的做法显然属于严重违规。

  湖南煤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经过初步认定,曙光煤矿确实存在“边技改边生产”的情况。此外,该负责人还告诉记者,根据湖南省政府相关规定,处于停产整顿期间的煤矿一次下井人数不得超过9人。但初步调查证实,事故发生时曙光煤矿井下当班人员超过18人。

  安监站长:兼职煤矿矿长,不懂安全生产

  曙光煤矿的种种违规违章,但地方监管部门为何却没有发现丝毫“异常”?原来,身为文明乡政府干部的叶春平,2007年被汝城县经贸局任命为曙光煤矿法人代表。与此同时,叶春平一人身兼数职,他说:“我是曙光煤矿的法人代表,但我在乡镇同时还监管移民工作,还要驻村,还兼任乡安监站站长。”

  这位“站长”兼“矿长”,却对煤矿安全一问三不知。面对记者对矿里有多少矿工、井下有没有炸药、当班下井工作人员究竟有多少等的提问,叶春平均表示“不太了解,不清楚”。而对于社会舆论的质疑,叶春平感觉有些“冤枉”:“我名义上是法定代表人,但矿里的经营、生产乃至安全设施的建设和投入,我都说不上话。”语气中透露着无奈。

  “说实话,我对煤矿安全生产并不内行。”叶春平说,煤矿法人代表必须有相关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而自己仅仅是中专毕业。“我根本无力、也无权来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的责任。县安监局曾找我谈过话,提出我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我也曾多次找领导,要求不再担任曙光煤矿法定代表人,但县里始终没有同意。”

  对此,汝城县副县长李长清说,现在基层安监部门专业人才十分短缺。目前汝城县安监系统有60多人,但真正懂专业的人很少。许多乡镇安监站长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一些乡镇煤矿甚至连一个专业技术人员都没有。

  记者在湖南几个重点产煤县市调查发现,类似“挂职矿长”、“挂名矿长”的情况非常普遍。一些乡镇小煤矿的股份结构复杂隐蔽,实际控制煤矿的股东往往花钱请人担任“法人代表”。这些“挂名矿长”有名无实,一旦出事后,煤矿实际控制人往往把责任推给“挂名矿长”,使自己逃避法律制裁。有关人士认为,这一行业潜规则对矿工生命安全造成巨大危害,建议政府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查一查“挂名矿长”、“挂职矿长”背后的利益链。

  此外,记者从郴州市委宣传部了解到,事故发生后,汝城县委紧急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决定对事故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文明乡党委书记何志成被停职检查,乡长夏亚平、副乡长胡新仁、乡安监站长叶春平等7人被免职。曙光煤矿的股东罗宝昌、欧勇军、罗权旺已经被公安机关控制,在逃股东唐昭才也在被追捕之中。

  目前,由省、市安监部门联合组成的调查组正在调查事故原因。

湖南汝城煤矿事故17人遇难

 

文章录入:瑞明    责任编辑: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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