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深度关注 今日话题 安全法规
易安评论 工伤保险 下载中心

安全技术 安全评价 安全教育
安全管理 事故案例 安 全 月

职业健康 原创大赛 易安商城
生活安全 安全文艺 展会信息

首页 新闻 专题 标准 论坛 博客 问吧 《劳动保护》 《现代职业安全》 搜索
 
安监总局通报黑龙江鹤岗矿难情况
作者:中新社   文章来源:中新社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2-3 13:07:21
 

  中新社北京11月30日电(记者 周锐)安监总局2009年11月30日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通报鹤岗矿难相关情况。本次矿难共有108人遇难,65人受伤,其中6人重伤。初步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特别重大责任事故。煤矿安监局局长赵铁锤表示,安全意识不牢靠、执行规章制度不严格以及安全监管有漏洞,是造成鹤岗矿难的主要原因。

    据调查,在核定生产能力只有145万吨的情况下,黑龙江鹤岗新兴煤矿拥有的采掘工作面高达30个,采掘布置极不合理。而下井人数更是严重超标。事故发生当晚,该矿下井人数达528人,而白班时井下人数则基本在千人以上。

    危机出现后,新兴煤矿的应急处理措施也并不得利。在瓦斯爆炸前五十三分钟,警报就已经拉响,但该矿却没有立即按照相关规定采取全矿井停电、撤人措施。只是通知了部分工作人员撤离,导致百余人被困井下。

    在机械设备管理方面,鹤岗新兴煤矿也存有问题。经调查,新兴煤矿在2007年前一直被鉴定为高瓦斯矿,但2008年左右,鉴定结果却变成了“低瓦斯”。因此,该矿不需要,也并没有选用符合高瓦斯矿井要求的设备。

    据了解,高瓦斯等级意味着更高的设备要求和更大的资金投入。而被鉴定为煤与瓦斯突出的矿井,则必须安装永久性的抽放设备,所需投入更是巨大。

    赵铁锤表示,从鹤岗矿难中可以看出,中国煤矿安全监管在瓦斯等级鉴定这一环节尚存漏洞。

    赵铁锤要求各地安监部门对当地煤矿的瓦斯等级进行全面核查,凡是近三年来降低瓦斯等级的矿井,必须在十二月底前进行重新鉴定。凡是发生过瓦斯突出的矿井,必须立刻重新鉴定,鉴定前必须按照瓦斯突出评级。

文章录入:蓝泽    责任编辑:蓝泽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加入收藏
     
    版权所有:《劳动保护》杂志社 京ICP备06011321号
    电话:010-84850376-922 传真:010-84854726
    主站:www.esafety.cn 杂志:www.ldbh.com.cn 商城:www.esafetyshop.cn 安全月:www.anquanyue.cn
    友情提示:分辨率1024*768显示效果最佳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号 《劳动保护》·易安网
    邮编:100029
    网站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