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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验收评价应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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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njsjjjp 文章来源:易安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2-15 11:1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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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经做了安全预评价,该单位应该具备什么养的条件才能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安全验收评价是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前、试生产运行正常后,通过对建设项目的设施、设备、装置实际运行状况及管理状况的安全评价,查找该建设项目投产后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安全验收评价是运用系统安全工程原理和方法,在项目建成试生产正常运行后,在正式投产前进行的一种检查性安全评价。它通过对系统存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检查,判断系统在安全上的符合性和配套安全设施的有效性,从而作出评价结论并提出补救或补偿措施,以促进项目实现系统安全。
安全验收评价是为安全验收进行的技术准备,最终形成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将作为建设单位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建设项目安全验收审批的依据。另外,通过安全验收还可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确认《安全生产法》的落实。
申请安全验收评价应具备的条件,最重要的是安全设施的“三同时”程序完整性,可一般包括:
1、建设项目批准(批复)文件;
2、安全预评价报告及评审意见;
3、初步设计及审批表;
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审查的文件;
5、试生产;
6、试生产调试记录和安全自查报告(或记录);
7、安全“三同时”过程的其它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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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瑞明 责任编辑:瑞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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