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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吧】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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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易安网 文章来源:易安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1-28 13:57: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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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hssbj
前不久,我丈夫从一建筑公司承包了一段修路的工程,我丈夫是一个农民工,没有合法用工资质,只是一个小包工头.聘请了几个工人,我也一起在我丈夫承包的工程上做工,2008年9月2日,该建筑公司的一辆货车在送石料到工地上时,因货车轮胎突然爆胎,冲出的气体夹着砂石冲向我的面部,致使我的左眼受伤,现我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当地劳动部门认为我与该建筑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请各位专家帮帮忙,解答一下,我与该建筑公司到底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谢谢!
【用户】zhuanjia123
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为劳动关系的确定,只有通过法定的裁决部门认定才有效,而工伤认定的前提条件也必须是对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而言。
【用户】chalky_yf
不存在劳动关系,但可以进行民事诉讼,可以跟车主进行协调解决。
【用户】安全文化人
已成为事实劳动关系,自己申请工伤
【用户】lovelyghost
只是劳务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
【用户】ytaqwym
如果你与其他受聘工人一样按月(或按完成量)领取工资,即劳动报酬,就属事实劳动关系,可申报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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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瑞明 责任编辑:瑞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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