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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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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易安网 文章来源:易安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6-29 13:2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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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tgh315662496 问:
我在2010.1.4号工伤,医院诊断是1'右手及前臂挤压伤,2’拇指毁损,小指末节部分缺损,2-4指挫裂伤并神经,肌腱损伤,中指中节骨折。
鉴定中心的检查所见是右拇指近节中段以远缺失,掌指关节屈伸部分受损,食、中、环指近节掌侧见愈合痕,中指远侧指间关节屈曲位,伸直功能丧失,食、环指关节活动正常,小指末节部分缺失,远侧指间关节屈伸部分受限。DP100517058:右拇指末节全缺,近节指骨折部分缺失;中指中节陈旧骨折,远指间关节受损;小指末节指骨折部分缺失;食,环指未见骨折。
我就想问问大家 应该多少级????
【用户】zhuanjia123 回复
你的损伤给你的生活带来不便,在评定伤残等级时,一方面要看你的损伤部位,另一方面要看功能的障碍,如果你感到评的等级低了,可以到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要求再评一次,但是你在网上请教任何人说评的等级是否低都不会解决问题的.因为伤残评定是医学专家组进行的,只有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医学专家组评定才是解决问题的出路,如果确实是低了,他们是可以改变原来的伤残等级结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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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瑞明 责任编辑:瑞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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