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白银市安监局原党组书记李砚田涉嫌在担任白银市安监局局长、党组书记期间收受贿赂、贪污公款,8月6日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据检察机关调查,李砚田除了收受矿主和企业贿赂、贪污公款外,还向因瞒报事故而被调查的煤炭开采企业索贿、向参与煤矿安全评估的单位索要“协作费”、插手煤矿兼并等行为,贪污、受贿金额达200多万元。
李砚田案件虽属个案,但暴露出来的安全生产监管漏洞巨大。在他任局长、党组书记职务4年多时间内,先后有50多个矿主和企业向他行贿。收受贿赂后,李砚田要么给企业违法违规生产提供便利,要么在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后帮忙“灭火”,成了企业违法生产的“保护伞”。
一个地方安监局的主要负责人,对百姓身家性命负有重要行政职责,居然成了企业逃避安全生产监管的帮凶,虽然属于个案,但它暴露出来的安全生产监管漏洞值得各地高度警惕。
综观近年来发生的一些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多或少都有腐败的影子。一些企业之所以敢无视法律违法生产,正是因为有腐败分子撑起的“保护伞”;而一些地方执法部门之所以监管不力、执法不严,也是因为腐败问题在作祟。
安全生产事故高发的现状已经使坚决查处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的要求越来越迫切。最近公布查处结果的几起安全生产事故中,对责任人的刑事责任追究力度和行政问责力度明显加大。但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下,不能仅仅满足于事后责任追究,而应当尽可能地把腐败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生产事故。
李砚田案件也给人们这样一个警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能由任何个人说了算,监管部门“一把手”的行为更需要监督。李砚田给予“保护”的企业,不可能只有他一个人参与监管。对他与行贿企业之间的非正常关系,如果其他参与监管的工作人员能够负起责任,严格依据安全生产法规实施监督检查,是不难发现问题的。遗憾的是,李砚田腐败行为存在了4年多时间,直到有群众举报才东窗事发。从这个角度来说,“集体责任缺失”也是李砚田案件的一大教训。
安全生产人命关天,容不得监管腐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首先要加强对监管者的监督。在这方面,不能满足于查处一个或几个李砚田,而要彻查安全监管制度及其运行中的漏洞,完善制度、改进工作,让敢于无视群众生命安全的腐败分子无处藏身。
8月18日话题:安全生产容不得监管腐败
易安网友sxiyun:
安全生产若有腐败,后果不堪设想
易安网友孙守仁:
安监局长也不是铁板一块,放松对他们的监管,也会发生权钱交易,那安全生产就没救了!
易安网友gdcool:
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更应该加强管理,他们直接面对企业.......
易安网友cnjsjjjp: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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