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月25日12时20分,义马矿务局低瓦斯矿井耿村矿(1-2)煤11101综采工作面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义马局救护大队出动5个救护中队、7个战斗小队联合作战,历时7个小时,成功地处理了这起事故。共抢救出遇险人员4名,抬出遇难者31名,恢复巷道93m。军事化矿山救护队“闻警即到,临危不惧,沉着应战,速战速胜”的顽强作风得到省、局、矿领导的高度赞扬。
一、矿井概况
耿村煤矿位于三门峡市渑池县境内,是义马矿务局中煤炭工业部所命名的现代化矿井之一。井田面积12.7km<sup>2</sup>。矿井始建于1975年,1982年投产。原设计能力120万t/a,1987~1992年又进行了改扩建,矿井设计能力增加到240万t/a。1996年生产原煤185万t,1997年计划产煤200万t。全矿职工4690人。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单水平上下山布置,相对瓦斯涌出量2.11m<sup>3</sup>/t,绝对瓦斯涌出量3.7m<sup>3</sup>/min(1996年度矿井瓦斯鉴定结果)。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煤尘爆炸指数40%。开采煤层为侏罗纪长焰煤,煤层有自然发火倾向,自然发火期为1个月,属极易自然发火煤层。全矿井有东一、东三和西二3个生产采区、3个综采队、3个开拓队、4个掘进队。
矿井采用分区抽出式通风,通风等积孔4.54m<sup>2</sup>,属于通风容易矿井。矿井需风量5400m<sup>3</sup>/min,实际供风量6500m<sup>3</sup>/min,其中东一风井有2台主要通风机,负压1862Pa,排风量2784m<sup>3</sup>/min。矿井由局耿村变电所以35kV电压向矿井双回路供电。
发生事故的东一采区,1—2、2—1、2—2煤已基本采完。只有11101综采工作面生产,走向长1083m,采长150m。开采1—2煤层,厚2.32m,倾角9—11度,地质构造比较复杂。掘进时共揭露断层14条,事故发生时工作面沿走向已推进965m。该面为下行通风,供给风量650m<sup>3</sup>/min,绝对瓦斯涌出量2.1~3.2m<sup>3</sup>/min,采面使用ZYZ液压支架,MLS3—170型采煤机和SGD—730/180型可弯曲刮板输送机。
二、事故发生经过
1月25日8点班,11101综采工作面检修。采煤队代理书记任春星在班前会上安排当班任务是:工作面铺网,电焊、气割,采煤机下滚筒切割部,和部分液压支架起吊鼻。采面共有38人,其中采煤队36人,矿安检员、瓦斯员各1人。
12时许,当班队长安排工人宋相亭等3人到综采工作面上顺槽搬运金属网。当他们走到综采工作面机尾处时,感觉头晕、腿软,认为是缺氧、瓦斯大所致。便沿上顺槽向外走。到上顺槽口时,遇到当班瓦斯员尹雪生,并告诉尹11101综采工作面无风,瓦斯大。尹用粉笔末检风后,即进入工作面检查。约2min后从综采面发出了爆炸声,巷道内煤尘飞扬,能见度极低。正在上顺槽口休息的宋相亭等3人认为是发生了瓦斯爆炸,立即沿东(1—2)煤轨道下山往上跑,到东一石门乘电机车头到副井底调度室,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11101综采面发生了瓦斯爆炸。12时35分,矿调度室接事故汇报后,即通知矿生产副矿长、安监处长和总工程师及有关科室负责人赶到调度室。又于12时40分,通知义马局救护二中队(驻耿矿中队)出动,后又向矿务局调度室作了汇报。局调度室接汇报后,立即通知救护大队参战。救护大队随即召请其它中队,迅速赶赴事故矿井。
三、事故救护经过
义马局救护二中队于12时41分出动两个小队,并于13时12分到达11101综采工作面上顺槽外口,发现两名伤员(1名为瓦斯检查员,另1名为采煤队工具保管员)。妥善处理后,将救护基地设在此处。13时20分,1个小队从上顺槽进入综采工作面进行侦察,另1个小队沿东(1—2)煤轨道下山向下侦察。在综采面下巷口发现了受伤的安检员,在溜煤眼处发现了受伤的技术员。因下巷冒顶无法进入而退出灾区。该小队返回基地后,为进入上顺槽的小队待机。
进入综采面上顺槽侦察的小队,在巷道距采面机尾22m处发现遇难者1名。因爆炸引起的铁丝网下落拦住去路,无法继续前进,遂返回基地。检查气体浓度为:
地 点 CH<sub>4 CO<sub>2 CO(%) 温度(℃)
</sub>(%) </sub>(%)
距上顺槽口50m处 15 10 1.00 25
距上顺槽口100m处 17 10 1.20 30
距上顺槽口150m处 20 12 1.30 33
采煤运输机机尾处 21 13 1.40 35
在基地待机的小队再次从上顺槽进入侦察,原侦察小队在基地待机。约定侦察时间为30分钟。小队行至采面机尾,对下落的金属网处理后,继续向综采工作面行进。在第120架液压支架处发现遇难者3人,在108架液压支架处发现遇难者4人。没有发现火源,能见度高。由于约定时间已到,就返回基地。在108架液压支架处检查气体浓度:CH<sub>4</sub>为23%,CO<sub>2</sub>为14%,CO为1%,温度为36℃。
13时30分,矿务局总调度室、安监局分别接到事故汇报,局有关领导、局直属中队等及时赶到耿村矿,立即成立了抢险救灾指挥部。14时10分,矿务局安监局付永水局长带领安监局及救护大队人员到达11101综采工作面上顺槽中,同耿村救护中队一起联合作战。根据地面指挥部指示及救护二中队的侦察情况,采取了以下措施:(1)立即组织人员对脱险的技术员等4人进行抢救治疗。(2)由局救护大队直属中队组织第三次侦察。在侦察过程中,其他任何人员不得进入综采工作面上下巷,避免事故扩大。如在灾区发现有可能生还人员时立即抢救。(3)抓住时机,立即恢复综采工作面全负压通风,并尽可能地加大进入工作面的风量,以加速稀释灾区有害气体浓度,为下步抬运遇难者创造有利条件。(4)迅速接通通往地面的电话,把井下情况向地面指挥部汇报。
根据井下指挥部的部署,矿方及救护队分头行动,开展下一步的抢救工作。局直属中队进入综采面上顺槽进行第三次侦察,至采面第88架处又发现了4名遇难人员,发现遇难者已达12人。根据约定的侦察时间,15时30分返回基地向领导进行汇报。之后,局直属中队又组织第四次全面侦察,在综采面的下部,又发现遇难者17人。灾区内无火源。紧接着全力恢复全负压通风。由矿方和救护队在11101综采工作面上顺槽口以下的东(1—2)煤轨道下山和工作面下巷已被破坏的风门处挂设风账。14时50分,临时风帐挂好后,由于下巷冒顶,综采工作面风量只有150m<sup>3</sup>/min。指挥部又派1个救护小队由综采面下巷进入,局部扒通下巷冒顶区。15时30分,工作面风量达380m<sup>3</sup>/min。工作面有害气体浓度迅速下降,其检测得到的结果为:
地 点 CH<sub>4 CO<sub>2 CO(%) 温度(℃)
</sub>(%) </sub>(%)
采面上出口 0.4 0.1 0 20
采面中部 0.3 0.08 0 20
下巷冒顶处 0.8 0.4 0.008 20
鉴于灾区有害气体浓度已下降且不超限,尚有2人未找到,安监员付永水带领矿有关人员进入综采工作面,经多方查找在工作面下部采煤机和下巷中转载机头处发现了另外两名遇难者。至此,31名遇难者全部找到。
遵照指挥部命令,工作面遇难者搬运工作由救护队担任。经救护大队统一指挥,各中队分工合作,积极抬运,于19时05分将工作面及上、下两巷遇难者全部抬出。其中直属中队抬出22人,三中队抬出3人,二中队抬出5人,四中队抬出1人。当晚22时,遇难人员由矿方负责全部升井。
清理下巷长93m冒落区的工作由矿方组织矿工进行,救护队派人值班监护。历时11天,将巷道修复完毕。这起爆炸事故的处理工作全部结束。
四、事故原因
根据部及省联合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果,对“1.25”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做了如下分析:
1、瓦斯聚积的原因
1月25日11时57分,矿务局所属耿村变电所因农用线路出故障,造成耿村矿全矿井停电。矿井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东一回风井风机房司机打开了此风井井口防爆门(这是正确的)。当停电8min后风机恢复供电送风,但风机房司机没有关闭井口防爆门。致使风流短路,造成井口下11101综采工作面无风。使涌出的瓦斯无法排放,造成聚积、超限并达到爆炸界限。
2、爆炸火源及爆炸点的确定
1月25日8点班,采煤队安排当班电焊、气割采煤机下滚筒和部分液压支架起吊鼻。而电焊作业措施于当日上午才审批,但井下早已开始焊接,且气割没有制订安全措施。在救护队侦察时发现位于采面下出口以上30m处的采煤机附近用于气割的乙炔瓶未关,因而导致瓦斯在此处发生了爆炸。该处的瓦斯爆炸又引起了采面下顺槽内距下出口70m处的瓦斯也发生了爆炸。
[点评]:这起事故的处理,有经验也有教训。经验是:①在抢救事故过程中,各级领导深入一线,亲临现场,矿务局领导在很短时间内赶到井下基地,救护大队领导轮流值班,严密监视灾情变化。②河南省义马救护队出动迅速,及时抢救出4名遇险人员,减少了人员伤亡。③在确认灾区无火源的情况下,及时恢复矿井通风,以便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抢救工作。教训是:①由于爆炸破坏了井下的电话线路,造成井上下中断联系1个多小时。②由于灾区电话与呼吸器不配套,井下基地与灾区联系不上,仅靠侦察小队从灾区出来汇报情况,延误了抢救时间。因此,上级主管部门必须为救护队配备先进技术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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