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省辽阳金航石油化工有限公司“9.14”爆炸事故 |
|
作者:易安网 文章来源:易安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2-18 11:12:21 |
|
2008年9月14日,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金航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航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下落不明、2人轻伤。
一、企业概况
发生事故的金航公司现有员工26人,主要产品为2,6-二叔丁基对甲酚(生产能力700吨/年)和硝酸异辛酯(生产能力200吨/年)。
二、事故经过
金航公司硝酸异辛酯生产线的主要生产工艺过程是,在配制好的硫酸、硝酸混和酸中,缓慢滴加异辛醇进行硝化反应,再经酸洗、碱洗和水洗精制得到成品硝酸异辛酯。但该企业的硝化反应釜没有装备高温报警和高温联锁停车及超温时自动排料装置;冷冻盐水系统也没有自动调节装置,仅靠操作工人现场监控、操作。9月14日5时50分,反应釜内物料从顶部的排放口喷出,引发成品库内堆积的桶装硝酸异辛酯爆炸,并引起厂内其他物料爆炸、燃烧。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1人下落不明,另有2人受轻伤。
三、事故原因分析
该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在滴加异辛醇进行硝化反应的过程中,当班操作工违章脱岗,反应失控时,没能及时发现和处置,导致反应釜内温度、压力急剧上升,釜内物料从反应釜顶部的排放口喷出,喷到成品库房内的可燃物上,导致着火,引发成品库内堆积的桶装硝酸异辛酯爆炸,并引起厂内其他物料爆炸、燃烧。
四、事故教训与预防对策措施
1. 要加快推进化工企业本质安全化进程。发生事故的金航公司安全设施不齐全,本质安全水平低,硝化反应釜没有装备高温报警和高温联锁停车及超温时自动排料装置,反应釜内温度、压力急剧上升后,导致釜内物料从反应釜顶部排放口喷出,引发火灾和爆炸。化工企业应尽快提升改造,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对采用危险工艺的化工装置,要加快技术改造实现工艺过程的自动化控制和自动报警;涉及硝化、氧化、磺化、氯化、氟化或重氮化等危险工艺的化工装置,要在实现自动化控制的基础上装备紧急安全停车系统。
2. 加大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硝化反应、磺化反应等危险工艺和液氯、液氨等高度危险化学品的充装系统是否存在重大隐患,储罐区等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是否齐全,监控责任和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要进行定期检查,排除隐患,减少事故的发生。
3. 要加强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特别是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此次事故中,当班操作工违章脱岗,反应失控时,没能及时发现和处置,直至高温物料喷出,引发火灾和爆炸。
4. 加强化工企业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化工企业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和国内外同类企业事故案例,制定培训计划和确定培训内容,认真组织企业员工进行安全和应急救援教育培训,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提高遇险时的自救和互救能力。
|
文章录入:蓝泽 责任编辑:蓝泽 |
|
上一篇文章: 工伤职工辞职别忘工伤保险待遇 下一篇文章: 郑煤集团超化煤矿“4.1l”透水事故 |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加入收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