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械技术责任制
技术责任制是机械设备正常进行工作和安全生产的有力保证。施工单位必须有一套完整的技术责任制,以确保生产秩序正常和安全施工。
各级机械技术人员的主要职责如下:
(1)审定机械施工方案的技术措施,组织机械化施工。
(2)负责机械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方案和自制设备的审定,组织革新成果和自制设备的技术鉴定。
(3)负责机械的安全技术工作,主持机械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4)组织新机械的技术试验和技术交底。
(5)负责检查机械各项技术规定的执行情况,对不合理使用机械设备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加以纠正。
(6)组织机械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
二、三定制度
定人、定机、定岗位的“三定”制度,是机械使用负责制的表现形式。长期以来,被认为是管好、用好机械的好办法,并把它作为机械管理中应该遵循的重要原则。“三定”就是把人和机的关系固定下来,把机械使用、保养和维护等各个环节都落实到每个人身上。做到台台设备有人管,人人有专责。
“三定”的具体做法
(1)1人管理一台机械,或1人管多台机械,该人即为该机机长或保管人。
(2)多班作业或多人操作的机械设备,任命1人为机长,其余为机组成员。
(3)中小型机械班组,在机械设备和操作人员不能固定的情况下,应由班长指定专人负责。
(4)操作人员的配备应根据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规定的人员配备标准执行。
三、机械操作证制度
实行技术考核和操作证制度,是为了正确使用机械,加强机械使用责任制,有效地防止非驾驶操作人员或不熟练人员乱开机械,减少机械的损坏,确保人身和机械安全,提高生产效率。
四、 机械交接班制度
为了使机械设备在多班作业或多人轮班作业时,能互相了解情况,进行机械技术状况交底,分清责任,防止机械损坏和附件丢失,保证施工的连续进行,必须建立交接班制度,它是贯彻责任制的组成部分。
机械设备交接班时,双方都要全面检查,做到项目不漏,交接清楚,由交接双方填写“交接斑记录”,接方核对相符验收后,交方才能下班。
五、机械验收制度
1、验收的组织
大中型设备和专用设备由机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一般机械的验收由使用单位机械部门有关专业人员办理验收工作。
2、验收的依据
订货合同或协议书;机械的发票、货运单、装箱单、发货明细表、机械说明书、质量保证书等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
3、验收的内容
主要包括机械外观检查和质量检验;随机附件、易损备品配件、专用工具以及说明书、图纸等技术资料的清点工作。
4、验收的程序
(1)依据订货合同,核对发票、货运单与机械规格、型号等是否相符,按货运单初步检查装箱完整情况和件数是否相符。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承运单位及生产厂提出质询,并拒付未交货款。
(2)开箱后,依据装箱单、发货明细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核对机械规格、数量是否相符,检查外观质量是否完好无损,各部件、仪表有无损坏或短缺,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登记,并向生产厂提出质询或索赔。
(3)检查随机的各种技术文件和资料。
(4)检查附属装置和随机专用工具。
(5)按验收的实际情况填写验收记录单,作为固定资产建账立档的依据,验收人员应在验收单上签字后,方可交付使用。
六、 起重机的安全管理
(1)起重机操作手必须持有操作上岗证,轮胎式起重机还必须持交通车辆管理部门核发的驾驶证方可驾机。
(2)起重机在作业前应检查工作装置及附属件是否牢固,是否有损伤,工作场地是否平整坚实,驻车制动器是否有效经试运转,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始作业。
(3)作业中操作人员必须听从作业指挥人员指挥,得到信号后方可操作。
(4)严禁超负荷起重和起重不明重量的物体,遇有风速大于10m/s时,不准工作。
(5)注意架空输电线,工作场地尽量远离高压网线。
(6)起重机工作时,在起重臂下严禁站人。
(7)起重物不得长时间悬在空中,起吊物在空中时,驾驶员不得离开驾驶室。
(8)工作中不准进行任何维修保养工作,任何人不准站在起吊物和吊杆上,以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9)两台起重机联合起重同一物体时,必须使用同等能力与性能的起重机,工作时要保持同速提升或降落,重物重量不得大于两台起重机允许起吊重量之和的70%,每台起重机分配到的负荷量不得大于该机允许起吊重量的80%。
七、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
1、火线必须进开关。
2、合理选择照明电压。
3、合理选用导线和熔丝。
4、电气设备要有一定的绝缘电阻。
5、电气设备的安装要正确。
6、采用各种保护用具。主要有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钳、棒、垫等。干燥的本质桌凳、橡皮等亦可充做保护用具。
7、正确使用移动电具。
8、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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