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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三爆事故的应变及处理对策
作者:易安网   文章来源:易安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0-29 13:30:55
 

    3.三爆事故的处理

    处理三爆事故时,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1)迅速组织撤退灾区和受事故威胁区域的人员。三爆事故发生后,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严重危害灾区特别是回风侧人员的安全,为了保证撤退和抢救人员的安全,可以采用区域性或局部反风的措施,在无法恢复通风系统时,应给撤退人员配备过滤式自救器或小型呼吸器。

    (2)抢救遇难人员。在撤离人员的同时,应组织救护队侦察灾区情况(如:爆源地点、波及范围、气体成分以及破坏严重程度等),查明遇难人员,设法将其引到安全地点。

    (3)切断通向灾区的电源,扑灭爆炸引起的火源,防止发生连续爆炸。

    (4)恢复通风系统,尽快排出爆炸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处理三爆事故的主要措施之一是向爆炸区域加强通风以排出爆炸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当经侦查证实确实没有引起再次发生爆炸的火源时,应迅速修复被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使爆炸区域恢复正常通风,排除有毒有害气体和烟雾。

    (5)要掌握连续爆炸的间歇规律。发生爆炸事故时,往往发生多次间歇式连续爆炸,两次爆炸之间有一段间歇时间,处理三爆事故时要掌握其间歇规律,利用其间隙进行抢险救灾工作,但必须派专人在灾区回风侧检查瓦斯,若有爆炸危险,必须立即撤出在灾区进行抢险救灾的人员,以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的安全。

    处理爆炸事故的主要任务是:抢救遇险人员;以尽快速度恢复通风系统;清理堵塞的通道;扑灭因爆炸产生的火灾。

    首先到达事故矿井的矿山救护小分队要立即下井队灾区进行全面侦察。查清遇险人员数量及遇险地点。发现幸存人员要立即配用防护仪器救出灾区,发现火源应立即扑灭。当井筒、井底车场、石门发生爆炸时,一个小分队去救人,另一个小分队去恢复通风。如果通风设施损坏不能恢复,应全部去救人。爆炸事故发生在采掘工作面时,一般情况下遇险人员比较集中,为了迅速施救,要派一个小分队沿回风侧,另一个小分队沿进风侧进入工作面救人。

    为了抢救人员,排除爆炸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在确认无残留火源的条件下要尽快恢复通风。如果有毒有害气体严重威胁着回风流方向的人员,为了紧急救人,在保证进风侧救护人员安全撤退的情况下,可采取区域反风或局部反风措施。然后救护队员要从原回风侧进入灾区救出遇险人员。

    侦察队员进入灾区遇到冒顶引起巷道堵塞,无法通过时,要迅速撤出,另寻其它途径进入。

    如遇独头巷道堵塞,要立即清理,堵塞严重时要先恢复通风,然后再进行清理。独头巷道较长、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又大、支架损坏、顶板塌落严重、确知爆炸后无残留火源,遇险人员已经牺牲的情况下,不要再冒险进入强行救人,待恢复通风,处理好冒落的顶板后再进行处理。

    火灾引起爆炸事故,抢救遇险人员时发现还有明火存在时,,应同时进行灭火,并派专人进行定时检查瓦斯,,防止瓦斯积聚。小队进入灾区,必须问清情况,。进入前要切断灾区电源。注意检查灾区的CH4、CO、CO2、O2浓度,检查温度及通风设施破坏情况。穿过支架破坏地区,要架设好临时支架,保证退路安全。通过支架不好地点时,队员要一个一个顺序通过,不要推拉支架。

    在抢救过程中,如果发生连续爆炸,为了抢救遇险人员可利用爆炸间隙进入灾区,但要掌握爆炸间隙的最短时间。进入灾区时,要有专人检查瓦斯,瓦斯达到2%且仍在迅速上升时,救护队员要立即撤出灾区。灾区无人或确认人员已经牺牲时,不得利用爆炸间隙进入灾区,待采取措施、消除爆炸危险后才能进入。

    4.防止三爆的措施

    (1)充分赋予通风部门权力,,认真做好通风管理,保证矿井有一个合理、可靠、安全的通风系统。从矿井开拓部署到一个新采区、新工作面的布置,通风部门有权根据矿井现状及今后新采区、新工作面形成后通风系统是否合理,参与新采区、新工作面布置得设计、审查,避免新采区、新工作面形成后,通风部门为构成通风系统而进行各种风量的调配和架设风桥、风门等多种通风构筑物,力求做到通风系统合理、简单。

    (2)加强局部通风管理,防止瓦斯积聚。做到能用一台大功率局部通风机解决通风问题的不用两台小功率通风机联合运转来解决;能用一条巷道解决通风问题的,不用多道风门、风桥等通风构筑物来解决。因为环节越多,出问题的概率也越高,局部通风管理也越困难,同时还得提高通风设施的质量,切实加强局部通风管理,减少和防止各种可能的瓦斯积聚。

    (3)充分发挥人和安全装备的作用,加强瓦斯检查,减少各种瓦斯积聚。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安检部门和通风部门的作用,加强瓦斯检查工作,另一方面,要发挥全体职工的积极性,让每个职工都来关心瓦斯问题,带来参加瓦斯的防范工作。

    (4)消灭引起瓦斯爆炸的火源。主要是放炮火源和电气设备火源。在这方面,一是要使用符合各类矿井的安全炸药,特别是高瓦斯和高突矿井,要严格按照原煤炭部有关文件的要求,使用乳化炸药和水胶炸药;二是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一个各项放炮要求,特别是炮泥的充填质量;三是加强矿灯和井下电气设备管理,禁止矿工私自拆卸矿灯,减少井下电气设备失爆率,特别是煤电钻、电气开关等。

    总之,三爆事故对矿井的危害是巨大的,严重威胁着国家财产和职工的生命安全,只有多管齐下,加强安全资金投入,加强职工技术培训,加强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才能减少或消灭三爆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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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瑞明    责任编辑: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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