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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防治水措施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易安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4-15 13:18:53
 

 一、地面防治水

  1、根据地形,在井田范围内开挖排水沟,防止雨水、雪水渗入井下。

  2、在风井所在自然沟内开挖排洪渠。

  3、通过主井上部的水渠(牧民浇地用水)防渗处理,防止渗漏井下形成水患。

  4、将井下水排至火烧区以外,防止其通过火烧区流入井下,杜绝循环排放。

  二、井下防治水

  1、650水平和580水平必须架设双管路、双电源,设备完好率必须达到100%。

  2、回采标高必须控制在+630m,留足隔水煤柱20m(+630~+650m),不得开采或破坏。

  3、定期对580、650水仓进行清理,保证其有效容量,(时间定为每年3月份)。

  4、每采仓结束之后,必须砌筑密闭,其密闭必须满足防火、防水要求。其厚度为2.5米(墙为2m,浆为0.5m)。

  5、购进一台探水钻,对二采区45-2煤层进行探水,掌握水文地质情况,并界定火烧区底界标高。

  6、所有开拓巷道必须开挖水沟,并保持畅通无阻。

文章录入:蓝泽    责任编辑:蓝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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