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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安全作业操作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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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易安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4-1 13:45: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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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电工安全作业的一般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电工作业。
2主要内容
2.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2.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2.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2.4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2.5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灭火放气。
2.6配制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胶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佩戴防护用品。
2.7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电缆胶。高空浇注时,下方不得有人。
2.8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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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蓝泽 责任编辑:蓝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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