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往往造成巨大的财物损失或人员伤亡。企业火灾事故有以下一些特点:
1、爆炸性火灾多。爆炸引起火灾或火灾中产生爆炸是一些生产企业(例如石油、化工、矿山企业)的显著特点。这些企业生产中所采用的原料、生产的中间产品及最终产品多数具有易燃易爆的条件。就会发生爆炸并导致火灾,火灾又能引起爆炸。
2、大面积流淌性火灾。可燃、易燃液体具有良好的流动特性,当其从设备内泄露时,便会四处流淌,如果遇到明火,极易发生火灾事故。
3、立体性火灾多。由于生产企业内存在的易燃易爆物质的流淌扩散性,生产设备密集布置的立体性和企业建筑的互相串通性,一旦初期火灾控制不利,就会使火势上下左右迅速扩展而形成立体火灾。
火势发展速度快。在一些生产和储存可燃物品集中的场所,起火以后燃烧强度大、火场温度高、辐射热强、可燃气体液体的扩散流淌性极强、建筑的互通性等诸多条件因素的影响,使得火势蔓延速度较快。
发生火灾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有可燃物质。不论固体、液体或气体,凡是能与空气中的氧或其它氧化剂发生剧烈反应的物质,均可称为可燃物质。如碳、氢、硫、钾、木材、纸张、汽油、酒精、乙炔、丙酮、苯等。
2.有氧化剂,即通常所说的助燃物质。如空气、氧气、氯气、氯酸钾以及高锰酸钾等。
3.有点火源。即能引起可燃物质燃烧的能源。如明火焰、烟火头、电(气)焊火花、炽热物体、自燃发热物等。
所以只要使以上三个条件不具备,就可以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发生事故以后,如果已经采取了限制火灾发展的措施,火灾便会得到控制,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就会减少
企业防火措施主要包括:
1.易燃易爆场所如油库、气瓶站、煤气站和锅炉房等工厂要害部位严禁烟火,工厂不得随便进入。
2.火灾爆炸危险较大的厂房内,应尽量避免明火及焊割作业,最好将检修的设备或管段拆卸到安全地点检修。当必须在原地检修时,必须按照动火的有关规定进行,必要时还需要请消防队进行现场监护。
3.在积存有可燃气体或蒸汽的管沟、下水道、深坑、死角等处附近动火时,必须经处理和检验,确认无火灾危险时,方可按规定动火。
4.道生炉、熬炼设备的操作,要坚守岗位,防止眼道窜火和熬锅破漏。同时熬炼设备必须设置在安全地点作业并有专人值守。
5.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应禁止使用明火烘烤结冰管道设备,宜采用蒸汽、热水待化冰解堵。
6. 对于混合接触发生反应而导致自燃的物质,严禁混存混运,对于吸水易引起自燃或自然发热的物质应保持使用贮存环境干燥,对于容易在空气中剧烈氧化放热的自燃物质,应密闭储存或浸在相适应的中性液体(如水、煤油等)中储存,避免与空气接触。
7.易燃易爆场所必须使用防爆型电器设备,还应做好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1.易燃易爆场所的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防静电服装鞋帽,严禁穿钉子鞋、化纤衣物进入,操作中严防铁器撞击地面。
2.对于有静电火花产生的火灾爆炸危险场所,提高环境湿度,可以有效减少静电的危害。
10.可燃物的存放必须与高温器具、设备的表面保持有足够的防火间距,高温表面附近不宜堆放可燃物。
11.熔渣、炉渣等高热物要安全处置,防止落入可燃物中。
12.应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不能用水扑灭碱金属、金属碳化物、氧化物火灾,因为这些物质遇水后会发生剧烈化学反应,并产生大量可燃气体、释放大量的热,使火灾进一步扩大。
13.不能用水扑灭电气火灾,因为水可以导电,容易发生触电事故;也不能用水扑灭比水轻的油类火灾,因为油浮在水面上,反而容易使火势蔓延。
14.钢铁水泄露发生火灾,不可用水扑灭,因为高温金属液遇水会发生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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