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8月15日,哈尔滨市太平区化工路256号的哈尔滨油漆厂一原料储存罐突发大火,造成7人在火灾中受伤,其中2人重伤,火灾直接财产损失10万元左右。
事故经过情况
2003年8月15日20时20分,位于哈尔滨市太平区化工路256号的哈尔滨油漆厂一原料储存罐,工人赵永强、王海林在往罐内卸物料过程中突发大火。哈尔滨市消防部门出动了数十辆消防车前去扑救,火势被及时控制,赵永强、王海林和当时在场的5名工人全部烧伤住院。此次火灾共有7人在火灾中受伤,其中2人重伤,火灾直接财产损失初步核算为10万元左右。
事故原因调查
经调查,公安部门认定本次火灾是由于该厂工人赵永强、王海林在往罐内卸物料过程中,违章操作规程而导致爆燃起火。
事故责任追究
经调查,自2000年以来,哈尔滨油漆厂负责人由俊荣将厂房租借给华滨助剂厂负责人齐慧平,华滨助剂厂无照经营至今。公安消防部门依法给予哈尔滨油漆厂主管安全的副厂长韩行滨、仓储部经理郭奎安、华滨助剂厂负责人齐慧平、经营经理蔡保东、当事人赵永强、王海林6人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并给予哈尔滨油漆厂、华滨助剂厂分别依法予以处罚2万元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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