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7月22日,广西某物资总公司桂林分公司正在执行甲苯装卸任务的汽车槽车突然发生爆炸起火,将整辆汽车槽车包括车上约1.5t的甲苯全部烧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7万元,所幸无人伤亡。
事故经过
7月22日上午,桂林分公司租用某运输公司一辆汽车槽车,到铁路专线上装卸外购的46.5t甲苯,并指派仓库副主任、公司安全员及2名装卸工执行卸车任务。约7时20分,开始装卸第一车。由于火车与汽车槽车约有4m高的位差,装卸直接采用自流方式,即用4条塑料管(两头套橡胶管),分别插入火车和汽车罐体,依靠高度差,使甲苯从火车罐车经塑料管流人汽车罐车。约8时30分,第一车甲苯约13.5t拉回公司仓库。约9时50分,汽车开始装卸第二车。汽车司机将汽车停放在预定位置后与安全员到离装卸点约20多米的站台上休息,1名装卸工爬上汽车槽车,接过地上装卸工递上来的装卸管,打开汽车槽车前后2个装卸孑L盖,随即在每个装卸孔内放人2根自流式装卸管,待4根自流式装卸管全部放进汽车槽罐后,槽车顶上的装卸工因天气太热,便爬下汽车去喝水。人刚走出离汽车约20m,汽车槽车靠近尾部的装卸孔突然发生爆炸起火。爆炸冲击波将2根塑料管抛出罐外,喷洒出来的甲苯致使汽车槽车周边燃起一片大火。约10分钟后,消防车赶到。经10多分钟的扑救,大火全部扑灭,阻止了事故进一步的扩大,火车槽车基本未受损害,但汽车已全部被烧毁。
事故分析
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装卸作业没有按规定装设静电接地装置,使装卸产生的静电无法及时导出,造成静电积聚过高产生静电火花,引发事故。其次,高温作业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是引发爆炸事故的重要原因。据调查,事发时,气温超过35℃。当汽车完成第一车装卸任务并返回火车装卸站台时,汽车槽罐内残留的甲苯经途中30多分钟的太阳暴晒,已挥发到相当高的浓度,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直接灌装甲苯。据装卸工回忆,当其打开罐盖准备装卸第二车甲苯时,明显感到罐内气体猛烈喷出,但却没有给予足够重视。如果严格执行易燃、易爆气体灌装操作规程,灌装前槽车通地导线接地,并检测罐内温度,就能避免事故的发生。
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事故发生后,公司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罚,并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1)立即开展接地静电装置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加强安全防范,严防类似事故的发生。
(2)完善全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事故发生后,针对高温天气,公司明确要求,灌装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除做好静电设施接地外,作业第二车装卸任务前,必须静置汽车槽车5分钟以上或采取罐外水冷却等方式后,方可灌装。
(3)进一步健全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充实安全管理力量,落实好安全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手段和措施,突出安全检查考核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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