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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泽州县南村镇孔匠煤矿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1996年7月1日上午9时30分,晋城市泽州县南村镇孔匠煤矿北西坑口井下9号煤层北东大巷2号工作面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4人,8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35万元。
7月1日早7点40分,班前会后,技术员陈某,带班长兼瓦斯员王某、安全员何某、带领18名工人入坑,分布在东北1号、2号两个掘进工作面作业。车工在1号工作面出货,两名炮在2号工作面放炮。技术员陈某去修电铃,王某处理大巷工人纠纷。9时25分,2号工作面放第一茬炮,放炮后,安全员何某到井底运柱。9时30分2号工作面放第二茬炮时,引起瓦斯爆炸。
经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井下风流紊乱,瓦斯积聚,炮眼未充真炮泥,放炮产生明火,引爆瓦斯。管理混乱,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上岗,也是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事故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不经批准,擅自开采9号煤层,任命无证矿长上岗,不执行主管部门下发的停产令。
该矿负责人王某、技术员陈某、带班长、瓦斯员王某和炮工王某皆应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另外,北西村委主任杨某,参与9号煤层的越界开采,任命无证矿长上岗,不执行停产命令,也有一定责任。
希望人们能引以为戒,绝不能非法越界开采,更不能任命无证人员充当矿长和特殊工种人员。井下通风系统必须合理,并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严禁不充填炮眼,明火放炮,免得发生事故后悔就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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