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月13日下午,某化工厂发生一起气割作业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叁佰万元,间接经济损失约伍佰万元。
一、事故发生经过
某月13日下午,某化工厂一车间(氰酸钠、氰酸钾车间)尾气(氨气)吸收装置附近有一台水吸泵工作不正常,该厂分管生产和安全的副厂长郭某便利用职工交接班间歇,指挥机修工陶某(无特殊工种作业证)对该泵边上一台不用的泵通过气割作业进行割除,以方便对有问题的水吸泵进行维修,但气割作业前未对装置内残留氨气进行置换,也未检测可燃气体浓度。约16时45分左右,气割作业引发装置内可燃气体发生爆炸。当时在爆炸现场的人员有:副厂长郭某,机修工陶某,在该厂送货的某运输公司押运员魏某,在一车间内作业的操作工马某、戴某,以及在一车间附近的操作工刘某。爆炸造成郭某和魏某当场死亡,一车间北墙倒塌,屋顶全部掀翻,周围200米以内建筑物玻璃全部破碎、屋顶受到不同程度破坏。陶某和戴某被爆炸废墟掩埋死亡,马某、刘某在爆炸中头部和手臂分别不同程度受伤。
二、事故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1、郭某作为企业分管生产和安全的副厂长,安全意识淡薄,违反动火作业规程,在动火作业范围内,未进行可燃气体检测,硫酸氨储罐未进行置换的情况下,违章指挥不具备焊接作业资格的机修工陶某进行气割作业;2、陶某在不具备资质的情况下,违章操作,引发可燃气体爆炸。
间接原因:该化工厂在厂房、仓库未经消防验收的情况下就投入使用,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未能教育和督促员工严格执行本单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一是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取得本单位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确保本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二是要加强对企业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三是要督促员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出现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的情况。
希望广大企业要引以为戒,从该事故中吸取深刻的教训,切实提高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在工作中把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对特种作业的管理,确保高危作业管理制度得到有效的实施。
更多资料请点击:事故案例
分享按钮责任编辑 :摆渡船夫 (易 安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不 能 转 载 ! )
2013 ©易安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2818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2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