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30日9时57分,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安全环保彩光声响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特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造成42人死亡、3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77万元。
一、基本情况
昌图安全环保彩光声响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昌图彩光公司),位于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双庙子镇102国道东侧,属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产品为“安全环保七彩鞭炮”。该公司于2003年5月在昌图县工商局登记注册,7月9日开工建设,10月竣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X X(真名陈X X),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大沙乡南城村人。2001年9月,陈X X为逃避归还当地银行贷款而来到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以名为“陈浩然”的假身份证开办鞭炮厂,因证照不全被当地公安机关勒令关闭。2002年3月,陈又到吉林省四平市成立华美彩光声响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平彩光公司)。由于陈在四平市一直未拿到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难以正常生产。陈为寻找出路,伪造大学学历和某大学教投身份,并在报刊上宣称其产品无炸药、无污染,是安全环保、高科技产品,具有很高的经济和社会效益。2003年4月,陈通过XX(昌图县人,后任昌图彩光公司总经理)结识了昌图县招商局局长王XX,经商议作为招商引资项目推荐给双庙子镇人民政府。4月30日经昌图县人民政府批准,王xx和双庙子镇党委书记罗xx到四平彩光公司进行考察,并向昌图县人民政府提交了一份“考察报告”。5月13日,双庙子镇人民政府与四平彩光公司签订投资协议,成立了昌图彩光公司,总投资为3100万元,双庙子镇人民政府以7.5亩土地无偿人股,董事长为“陈XX”。
后王X X和罗X X等合谋又将总投资虚报为5100万元。 5月20日,县昌图计委在未认真审核的情况下,认定该项目不用火药,是一种安全环保产品,批复同意该项目立项。6月26日,昌图县人民政府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副县长赵XX主持召开专题协调会,要求各部门支持该项目,并提出“可以先建设,后办相关手续”。按照会议要求,昌图县有关部门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消防手续等尚未批准的情况下,相继为该项目办理了用地规划、建设施工和营业执照等手续。昌图彩光公司的生产布局及设备均未按照烟花爆竹企业有关规程称定进行规划设计,而且未经安全审查就开工建设;又在未进行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分别于10月、11月先后两次购进原材料非法生产。 12月16日,根据陈X X的请求,昌图县委书记赵XX明知昌图彩光公司未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查验收而非法进行生产,但仍让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并亲自打电话要求县农行主管负责人抓紧办理贷款。12月25日,昌图彩光公司获贷款98万元;12月29日,该公司用这笔贷款中的对万元购进原材料;12月30日上午,再次进行非法生产时发生爆炸事故。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抢救善后情况
2003年12月30日上午9时57分,昌图彩光公司生产厂区的混药间在混合药物时,药物粉尘达到爆炸极限,非防爆电气设备产生电火花,瞬间引起药物粉尘爆燃,引爆了混药间。造粒间及烘干间的所有药物。瞬间又引爆了仓库内存放的10余吨药粒及大部分原料。爆炸发生后,该公司生产车间。库房被炸毁,办公楼严重受损。爆炸当日在岗职1143人。
事故发生后,辽宁省委书记闻世震、省长薄熙来等省委、省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先后赶到现场,组织指挥事故抢救及善后工作。
昌图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两个报警单位分别于当日上午9时58分和10时01分接到报警。铁岭市、昌图县两级政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铁岭市、昌图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大批公安干警、消防官兵迅速赶到现场抢救受伤人员,扑灭余火。昌图县医院接到电话后,迅速组织医护人员赶到爆炸现场抢救伤员。各救治医院开辟了从现场抢救到门诊接诊、检查、住院、抢救“一条龙”式的绿色通道,为挽救受伤人员的生命赢得了宝贵时间。经DNA检测和法医检验,这次事故认定死亡42人(含抢救无效死亡1人),受伤32人。
由于各方面的高度重视,42名遇难者的家属及时领取了补偿金,受伤职工也领取了相应的补偿。同时,对因爆炸造成周边学校校舍、企业厂房、居民住宅等建筑物及其他财产不同程度的损坏,在核实后全部进行合理的赔偿。通过上述工作,确保了当地社会稳定。
三、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昌图彩光公司工人在混药间混合药物时,药物粉尘达到爆炸极限,非防爆电器设备产生电火花,引起药物粉尘爆燃,并连续引爆了造粒、烘干车间及仓库存放的药物和原料等,造成特大事故。
(二)间接原因
1.该公司业主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无视烟花爆竹生产安全标准和技术要求,违规设计、违规建设、违规储存和生产。一是以欺骗方式和不正当手段,用所谓的“安全、环保”型产品和假身份、假学历,虚报投资和注册资金等,骗取有关方面的信任,违规立项。二是厂址选择不符合要求,生产厂房和配套设施不规范。其厂址位于102国道东侧,北侧与加油站距离仅有21米,生产间与仓库距离16米与锅炉房距离不足10.7米,安全距离严重不足;粉碎、配药、混药、造粒、烘干等危险工序在同一建筑内,组装、包装工序设在办公楼内;电气设备采用非防爆型,易产生粉尘的混料间也无通风除尘设施。三是在未取得《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消防等手续尚未批准的情况下,非法进行生产。四是严重违反《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GBll652-89),未制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从业人员也未经岗前培训,作业场所严重超员,在混药间有11名工人同时作业(应不超过3人)。五是各工序的滞留药量严重超标,在混药间一次搅拌药量达25公斤(应不超过5公斤),造粒间存放药物最多时竟达1000多公斤(应不超过5公斤)。
2.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人员不依法行政,审批把关不严甚至帮助业主弄虚作假。昌图县招商局、双庙子镇有关人员,在招商引资考察中未能发现陈XX及四平彩光公司的虚假情况。昌图县招商局局长王XX和双庙子镇党委书记罗XX受利益、虚荣的驱动,合谋为陈继诚虚报项目投资总额。昌图县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发放过程中,对昌图彩光公司提供的虚假注册材料没有认真进行审查,违反有关前置审批的规定,为该公司发放了有效期十年零二个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致使该公司顺利地从银行贷款购买原材料进行非法生产。
3.双庙子镇和昌图县两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不能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安全生产的关系,没有正确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统观,急功近利,违规决策。特别是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工作盲目,失职失察,对申报引进项目缺乏科学的态度,审查把关不严。昌图县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甚至错误地提出“经以先建设,后办相关手续”的意见。昌图县委主要负责人明知昌图彩光公司未取得《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也未进行安全验收而非法生产,仍答应陈XX的要求为其协调解决贷款购买原材料等。致使该公司能够顺利开工建设并得以非法生产。
4.铁岭市、昌图县相关部门监管不力。在长达5个月的时间里,铁岭市和昌图县公安机关多次到昌图彩光公司进行检查,要求企业将产品样品送检以确定该公司的产品是否属于烟花爆竹类,但一直没有落实。检测报告下来之后,没有按照《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非法生产。昌图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该公司进行过检查,要求公司办理劳动安全审批手续,但未能监督落实。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辽宁省昌图“12.30”特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四、责任认定及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人员
1.陈XX(化名陈XX),昌图彩光公司董事长。以欺骗手段骗取信任和支持,违规建厂,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因涉嫌“非法储存爆炸物品罪”。“诈骗罪”,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2.尤XX,昌图彩光公司总经理。违规建厂,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因涉嫌‘非法储存爆炸物品罪”,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3.该事故中另有22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的处理。
五、防范措施及建议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辽宁省特别是铁岭市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这起事故的严重后果,认真进行反思,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进一步提高对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摆正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市、县、乡级政府要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特别是对高危行业的建设项目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严格审查,杜绝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切实把招商引资发展生产、发展经济建立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基础上。
(三)深化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60号)要求,深入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和《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规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采取果断措施,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该整顿的要限期整顿,该关停的要立即关停,该取缔要坚决取缔,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四)烟花爆竹企业必须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厂区布局、厂房位置和危险工序、生产设施要符合安全要求,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知识培训,落实特种作业工种持证上岗制度,加大安全投入,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逐步建成安全设施保障程度高、安全管理规范有序的新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五)严格加强监督管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必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安全技术标准、规范,严格把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审批关,从源头上严格控制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从业单位的设立和生产。对未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生产经营活动的,公安部门要坚决予以查处取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核发营业执照。各有关部门都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协调行动,坚决遏制和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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