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经过
2007年4月12日17:20分,某焦化维修工赵某、张某、孟某、孔某等6人在堆取料机二层,更换悬臂皮带的液力偶合器。因备件电机底座孔不合适,更换过程中需对其进行切割处理。孟某在切割电机底座孔时,发现乙炔气压力不足,就对其他人说乙炔没气了。遂放下气割把与张某一起走下二层平台,准备去换气。此时赵某拿起气割把检验发现还有气,便点火继续工作,约一分钟左右发现氧气、乙炔全没气了(此时张某、孟某已经把氧气瓶、乙炔瓶关闭,将表卸下)。赵某大喊示意瓶里还有气,孟某打开氧气瓶和乙炔瓶检查,发现气源能够满足工作要求,就将氧气表、乙炔表重新装好、顶上气。当时赵某拿起气割把、并经准备好,孔某将火点着,只听“砰”的一声,氧气带子崩开(事后检查氧气带子,发现崩开、放炮点距割把仅约600mm),突然窜出的火苗将赵某右腿外侧裤子烧着。赵某立即扔下割把从二层往一层平台跑,边跑边灭火脱裤子。随后赵某被立即送往医院就诊,诊断为右膝盖后侧(回弯处)三度烧伤。
二、事故原因
1.氧气、乙炔恢复送气后,赵某没有将氧气带子里的爆炸混合气放净,就进行点火操作,引发爆炸性混合气体遇明火放炮,是造成赵某右大腿后侧烧伤的直接原因。
2.维修工赵某在已知张某、孟某换气的情况下,仍然试火操作,导致氧气带子串入乙炔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3、作业过程心存侥幸、习惯性违章,未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合作业缺乏相互确认,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教训
1.气焊气割点火前,将气割把氧气阀、乙炔阀逐个打开,适时放净可能存在的爆炸混合性气体;烧嘴严禁堵塞;熄火\回火时,按照“先关乙炔、后关氧气”的顺序关闭。
2.通过此次事故,在检修作业前就严格对电焊机接地\接零、气焊气割气密性、电气工具安全性能、关键设备设施的隐患进行安全确认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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