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经过
2007年7月4日21:20分左右,某炼铁厂3#高炉出完第四炉铁,当时王某正在炉台焊钎子。炉前班长杨某找到王某,让他看一下出渣槽护板能不能施焊。王某便来到出渣槽边,看到出渣水停了,且有1名炉前工正在槽内清渣。王某便也跳到槽内检查,可刚到出渣槽内出渣水就开启了,来不及跳出被水烫伤,造成王某身体2个大腿、右胳膊2度烫伤。
二、事故原因
1.炉前班长张某、岗位工窦某,传达操作指令表述不清、现场确认不到位,是导致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维修工王某在检查出渣槽护板时,因看见出渣槽内有人作业,在未与高炉主控工和水泵工联系确认、未执行作业挂牌的情况下,盲目地跟随性作业,是导致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3.炼铁机械作业区作业长段某、兼职安全员何某,对公司下发的安全管理制度没有落实到位,造成检修人员工作时麻痹大意、心存侥幸,是导致此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教训
1.严格执行“确认制、互保制、挂牌制”,杜绝彼此“误伤害”事故的发生。
2.检修作业前维修人员必须与主体操作人员取得沟通后方可作业,即使短期作业、简单作业,要严格按照程序办事,消除麻痹大意、心存侥幸心理,切实提高自身的事故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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