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包括:
①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
变电、配电工等;
②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③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司机、司索工,安全与维修工等;
④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⑤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拆除、维修工等;
⑥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水质化验工;
⑦压力容器作业。含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等:
⑧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操作、维修工;
⑨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工爆破工;
⑩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风机操作工,测风测尘工等;
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信号工,拥罐(把钩)工等;
14采掘(剥)作业;
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运输押运工和储存保管员;
17经国家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其他作业。
国家有关部门还将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的作业亦列为特种设备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