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2002年4月6日,在江苏某建设集团下属公司承接的某高层5号房工地上,项目部安排瓦工薛某、唐某拆除西单元楼内电梯井隔离防护。由于木工在支设12层电梯井时少预留西北角一个销轴洞,因而在设置十二层防护隔离时,西北角的搁置点采用一根φ48钢管从11层支撑至12层作为补救措施。由于薛某、唐某在作业时,均未按要求使用安全带操作,而且颠倒拆除程序,先拆除1l层隔离(薛某将用于补救措施的钢管亦一起拆掉),后拆除12层隔离。上午10时30分,薛某在进入电梯井西北角拆除防护隔离板时,三个搁置点的钢管框架发生倾翻,人随防护隔离一起从12层(32米处)高空坠落至电梯:井底。事故发生后,工地负责人立即派人将薛某急送至医院,但因薛某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于当日12时30分死亡。
案例分析:
一、直接原因:
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在设置时有缺陷,规定四根固定销轴只设三根,而补救钢管已先予拆除,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施工现场监督、检查不力,未能及时发现存在的隐患。
2)劳动组织不合理,安排瓦工拆除电梯井防护隔离设施。
3)安全教育不力,造成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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