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经过
2009年12月28日18:40左右,某钢铁公司炼铁厂3#高炉炉前白班班长薛某在装炮泥时将左手伸入炮管内装泥,史某在操作室操作泥炮,因装泥过程中需要利用泥炮内打泥柄推动几次炮泥才能装满,当时蒸汽较大史绍波发现有人挥手就启动了泥炮打泥柄,在启动泥柄后瞬间听见一声惨叫便立即退回泥柄,跑到泥炮前发现薛爱峰左臂被泥柄挤伤,后及时送医院进行抢救,经入院诊断为左前臂粉碎性骨折,随即手术治疗。
二、事故原因分析
经事故调查组分析认定此次事故为一起责任事故。
1、泥炮工安全规程第四条规定“严禁用手往泥炮里装泥”,泥炮岗位旁边有“严禁用手往泥炮里装泥”警示牌。泥炮工薛某在装泥时,急于下班、贪图省事、心存侥幸,舍弃常用的木棍不用,而是将手伸入泥炮中装泥,属违章行为,是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泥炮工安全规程第三条规定“开启泥炮和退出泥炮时先鸣铃,并注意周围是否有人,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作业”,史某在看到误认为是启动泥炮的信号时,未提前鸣铃,也未确认泥炮周围是否有人,就盲目启动泥炮。是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应对此次事故负主要责任。
3、炼铁厂三炼车间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制度落实不彻底,日常安全教育没有到位,习惯性违章行为没有得到纠正,操作规程落实不力,违章蛮干无人制止是此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分享按钮责任编辑 :gaorui (易 安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不 能 转 载 ! )
2013 ©易安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2818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2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