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交通惨剧往往是驾驶者贪图一时之快造成的,也许只是一个小小的违规行为,但酿成的后果却不堪设想。
也许以下的交通事故案例您记忆犹新,在五一的长假出游中,也是交通事故的多发时期。该案例选取部分2006年在广州市发生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希望借此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和每一位出行的朋友都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
目前,由于部分驾驶者遵章守法、安全行车的意识淡薄,导致交通事故不断发生。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交通事故是人类死亡的第五大原因。2006年,广州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829宗,死亡1511人,受伤9365人。面对这些令人心酸的数据,我们还能漠视交通法规,将生命当成儿戏吗?
在此,奉劝各位驾驶者,为了你和大家的生命安全,为了你家人,时刻牢记交通法规,主动遵章驾驶、文明驾驶,做到不超载、超速、按规定超车、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无证驾驶……努力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一、“泥头车”超载、超速酿大祸
地点:白云区下塘西高架桥 伤亡人数:6人死亡,20人受伤
镜头回放:
2006年3月16日16时,一宗特大交通事故在广州市白云区下塘西高架桥桥面发生。经调查,一辆严重超载的重型自卸货车由于超过规定通行速度失控越过路中心双黄实线侧翻,与对面车道的一辆公共汽车和小客车发生剧烈碰撞,造成公交车上乘客6人死亡、20人受伤及三车不同程度损坏的特大交通事故。事后经有关鉴定检测机构检测,该车在出事时车速为65km/h,比限速标志高出35公里,超载率达205%。
教训:
“超载赚钱一时兴,酿成车祸一生悔”。开车要“居安思危”,当你“多拉快跑”,盲目追求经济效益的时候,其实危险就在你身边。只有按规定操作,不超速、不超载,才能平安出行、安全回家。
二、未放警示标志牌 三车相撞三人死
地点:京珠高速公路 伤亡人数:3人死亡
镜头回放:
2006年2月23日3时50分,陈某驾驶超载的大货车沿京珠高速公路由南往北行驶至出事地点时,遇到孙某驾驶的半挂车与同方向行驶的一辆待查的机动车发生碰刮,事故发生后双方在现场发生争执,但未在车后放置交通警告标志,结果陈某驾驶的超速、超载大货车撞上孙某驾驶的半挂车,造成3人死亡的交通事故。
教训:
由于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速度较高,紧急情况下控制难度大,撞击力大,所以造成的损害后果也极为严重。这宗事故完全是由于驾驶者无视交通法规,超速、超载以及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停车后,不按要求放置警告标志造成的。
三、酒后驾驶 祸及无辜
地点:东风中路中山纪念堂路段 伤亡人数:1人死亡,2人受伤
镜头回放:
2006年6月21日22时,刘某醉酒后驾驶小型越野车沿东风中路中山纪念堂路段由东往西行驶,在向右变更车道时未避让同方向行驶的邝某驾驶的轿车,两车发生碰撞后小型越野车失控撞穿中心护栏,并与对向车道一辆正常行驶的白某驾驶的轿车迎面碰撞,结果造成白某当场死亡以及车上两名乘客受轻伤。
教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能驾驶机动车。
四、病车上路 16车连环碰撞
地点:芳村鹤洞大桥 伤亡人数:3人受伤
镜头回放:
2006年5月25日19时25分,黄某驾驶一辆不符合技术标准的重型自卸货车在芳村鹤洞大桥由南往北行驶,至出事地点,该货车传动轴脱落失控与前方车辆碰撞,造成现场连续16辆车发生不同程度的碰撞以及3人受伤的交通事故。该事故虽然没有人员死亡,但造成严重的交通堵塞。
教训:
为了保证安全驾驶,机动车驾驶人要定期检验机动车的安全性能,不能让有问题的车辆上路,成为安全隐患。
高速公路路况良好,但部分驾驶者也因此掉以轻心,造成不可挽回的局面。
五、行人不守法 生命受惩罚
地点:天河路 伤亡人数:1人死亡
镜头回放:
2006年5月24日2时10分,司机谭某驾驶一辆小型客车从天河路由西往东行驶,至华信大厦对开路段,遇一名约80多岁的老人在机动车道上停留,该行人被小货车碰撞导致当场死亡。根据事故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以及车辆痕迹检验:此事故是因该行人在机动车道违法长时间停留造成的。
教训:
行人不得在机动车车道内坐卧、停留、嬉闹,特别是老人、儿童要特别注意交通安全。
六、操作不当 悲剧发生
地点:黄埔大道员村山顶 伤亡人数:3人死亡,1人受伤
镜头回放:
2006年10月19日14时,5岁的晓霞像平时一样跟着爷爷回家,路上碰到了爷爷的老乡,于是3人一起来到位于黄埔大道员村山顶的一间士多喝饮料聊天,3人聊得正在起劲时,突然一辆越野吉普车从100米外的新岗栏东大院的停车场开出来后,便直冲向士多方向,没等3人完全反应过来,车子已经来到了面前,一瞬间悲剧就发生了。
教训:
据调查,驾驶员郑某驾驶小型越野吉普车操作不当,没有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郑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七、不避让 不减速后果惨重
地点:开泰大道 伤亡人数:4人死亡
镜头回放:
2006年3月20日,钟某驾驶大客车沿开泰大道由南往北行驶至映日路口时,遇黄某驾驶的轻型货车由东往西同时行驶至该路口。钟某在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没有减速避让右方车道的来车,两车相撞失控驶至人行道和绿化带,造成4人死亡的交通事故。
教训:
小错酿大祸,这宗交通事故就是因为争抢斗气,没有避让来车造成的。“退一步海阔天空”,奉劝各位司机朋友,出门在外,安全驾驶最为重要,且不要为了一时的痛快而忽视了安全,最终酿成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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